专家认为:飞行人员流动应有序、合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 10:45 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

  近期,民航飞行人员流动问题引起社会关注。为此,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记者专门采访了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所所长副教授满运起。

  问:您怎样看待飞行人员流动现象?

  :我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员流动是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双向选择的结果,是双方的权利,是一种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手段,属于正常现象,应理性对待。但在飞行员人力资源短缺,在飞行人员人力资本投资主体单一化和合理的流动机制尚未健全的今天,其流动暂时还不能完全放开。这其中主要原因是,如果放任飞行人员无序流动,则势必会对航空运输企业飞行人员的队伍稳定产生不利的影响,从而影响企业的飞行安全、正常生产秩序和经济利益。因此,在现阶段,有关政府部门应该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规范、有序、合理地实施管理。

  问:目前飞行人员流动的基本状况如何?

  :据我了解,应当说,目前民航飞行队伍总体上是稳定的。据民航总局有关部门统计,近期流动的飞行人员有100多名,仅占民航飞行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一左右。从飞行人员的流向看,多是由国有航空公司流向新成立的民营航空公司;从流动秩序看,由于飞行人员流动的协商机制尚未健全,个别用人公司越过飞行员所属公司许以“诱人”条件直接与飞行员联系,这种私下“挖”人的做法显然是欠妥的。

  形成近一段时间来飞行人员流动现象增多的原因是复杂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在飞行员人力资源供求方面客观上存在着一个较大的“缺口”。近年来一方面由于我国民航业高速发展,市场对飞行人员的需求量大量增加;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国内的飞行员培养能力短时间内难以满足这种需要,从而形成了较大的供需矛盾。二是由于民营资本进入民航运输市场后,新成立的民营航空公司客观上亟须大量包括飞行员在内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而这种需要由于飞行人员的培养周期较长,依靠现有院校培养模式,难以在较短时间内形成现实的“运力”。因此从现有航空公司“挖人”,特别是机长,就是一种既省时、省力又经济的选择,这增加了飞行人员流动的复杂性。三是部分飞行人员提出流动的要求是为了改善自己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解决个人和家庭的一些实际困难。我个人认为在利益多元化的今天,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问:有关部门加强飞行人员流动管理的主要出发点是什么?

  :我认为,在民航市场化改革的初期,针对飞行员人力资源短缺的局面,民航总局从稳定飞行队伍,保证航空安全出发,利用政策引导的手段规范对飞行人员流动的管理,绝不是“不允许”飞行人员流动,而是力图将这种流动控制得有序、合理,其目的是为了保障航空运输企业和飞行员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民航市场竞争的秩序,促进我国民航事业的健康发展。

  问:目前有关部门加强飞行人员流动管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据了解,为规范民航飞行人员流动管理,2005年5月,民航总局、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从建立依法有序流动机制、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稳定飞行人员队伍、完善飞行准入和资质管理、加大飞行人员培养力度等五个方面规范飞行人员的流动。文件发出后,起到了很好作用。

  今年以来,个别飞行人员采取辞职的办法规避五部委文件的规定,致使少数飞行人员思想不够稳定。为此,民航总局和国资委于今年6月专门召开了全国民航飞行队伍管理工作座谈会,针对飞行人员流动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航飞行队伍管理的意见》,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飞行队伍管理责任。各航空公司明确一位公司领导全面负责飞行队伍综合管理,抓好飞行人员的思想、作风、纪律和训练管理,依法规范劳动合同,建立公平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二是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引导飞行人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强化遵章守纪意识和道德观念,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提高飞行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解决飞行人员的实际困难,用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待遇留人,营造飞行人员安心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严格规章制度,严肃作风纪律。要求各航空公司适时开展飞行队伍作风纪律整顿,认真查找作风和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制定整改措施,务求取得实效。目前大多数航空公司已经开始进行整顿,有的已完成整顿。

  四是认真贯彻五部委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飞行人员有序流动。聘用其他公司飞行人员,必须事先与其所在单位协商,按规定实现公司对公司的人员流动;飞行人员辞职,其飞行执照、技术档案等要交原用人单位所在民航地区管理局暂存保管;辞职飞行员到新的航空公司复飞,要主动与原单位协商一致;对发生严重不安全事件并在调查处理过程中的飞行人员,以及因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安全责任及技术等原因暂停飞行的飞行人员,未经民航总局批准,任何航空公司不得接收。

  五是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飞行人员培养机制。加大对副驾驶的培养力度;加强与境外飞行培训机构的合作,加快飞行人员培养进度;适当引进境外飞行人员;做好军队转业飞行人员的接收、培训工作;航空公司之间可采用劳务协议、有偿租用等方式调剂飞行人员余缺,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六是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民航总局要求各航空公司根据飞行人员的数量、能力以及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科学合理地确定飞机引进数量和进度。

  问:您对下一步加强飞行人员流动管理有何建议

  :我个人建议,一是依法管理飞行人员流动,使飞行人员的职业准入、流动、待遇、退出等项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要细化飞行人员有序流动的具体办法,明确飞行人员流动程序、步骤,并控制在较少数量之内,避免影响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二是积极探索飞行人员有序流动的市场机制,适时研究建立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等中介组织参与管理的飞行人员交流服务组织,搭建公开透明的人才交流平台,促进飞行人员的合理流动。

  三是加强检查监督。有关部门要对各种扰乱飞行人员有序流动的违规行为,给予必要的警告和处罚。

  四是进一步加大飞行人员培养力度,加强民航飞行院校建设,增加飞行人员培养数量,提高培养质量;改革飞行人员培养收费制度,由目前的航空公司出资培养为主,逐步过渡到个人付费、贷款、企业出资培养等多种模式。支持航空公司与经民航总局核准的境外飞行培训机构合作。作为一种临时办法,继续适度、适量引进境外飞行人员。继续做好军队转业飞行人员的接收、培训工作。

  五是提高飞行员需求预测和人力资源规划的科学性水平。根据飞行员在民航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和其人力资本投资大、培养周期长、人工成本高的特点,要求其供给和需求基本要达到平衡,过高和过低都会对民航业的健康发展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有关部门要加倍重视对飞行员需求进行预测和对飞行员队伍进行人力资源规划的工作。而目前我国飞行员缺员的数量测算主要采用的是基于比例定员法的行业标准,但由于行业标准出台十几年来定员因素和环境已发生了很大变化,利用这种方法测算出来的结果精度较低;同时,预测人员在“保险再保险”的心理驱使下,往往将测算结果不适当地再次“放大”。实践表明,在以上两个因素共同作用下,飞行员缺员预测数量存在着被“高估”的可能性。另外,在未来几年内,哪个年度缺少多少飞行人员?所缺人员中副驾驶和机长各为多少?以上这些信息是民航主管部门出台各项促进、培育飞行人员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所必须的决策信息。

  六是提高安全门槛。航空公司申请购置引进飞机前,要说明飞行等专业人员的配置及安全综合保障能力的情况,由民航地区管理局向民航总局出具评估报告。新成立的航空公司还要出具飞行等专业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