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适用房回购成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 04:34 第一财经日报

  王芳洁

  日前,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正式向社会公布,其中有关于经济适用房的流通方式上相比9月30日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作出了些许的调整,最关键的两点如下:首先取消了“政府回购”的措词,仅保留了“内循环”在内的相关制度的说法。

  作为中国人口最密集城市,北京市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一直是热点问题。其中有关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监管与退出机制一直受关注。一度以拆迁户为主要销售对象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受社会“诟病”。

  9月30日的征求意见稿中,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了以政府回购为操作模式的

经济适用房退出机制。然而这种模式很快被否定。

  而正式的住宅建设规划明确,北京市政府将仅扮演监管的第三方角色,而不直接参与到经济适用房的买卖中。经济适用房将在市场中实现内循环。

  “租售并举”的模式首次在北京地方政策中得以明确,未来政府将实现1∶4的经济适用房租售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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