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打击窃电违法犯罪成效显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09:24 中国电力新闻网

  本网讯 11月7日,福建省公安厅和省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召开打击整治窃电违法犯罪“闪电”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闪电”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的主要情况及成效,以及第二阶段的工作重点,驻榕的中央及省市近20家媒体参加。

  在“闪电”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福建电力公司与警方同心协力,发动群众,精心排查,形成了强大合力,共同构筑起打击整治窃电违法犯罪防线,圆满地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对窃电犯罪行为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同时也为国家挽回了10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10月中旬,由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侵财案件侦查队、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保卫处负责人牵头组成的督查组,完成了对福州、莆田、厦门、漳州、泉州、三明等地打击整治窃电违法犯罪“闪电”专项行动第一阶段摸排和组织侦查案件等工作的督查,结果表明,全省打击整治窃电违法犯罪“闪电”专项行动取得明显的成效。

  从11月1日起,“闪电”专项行动转入深化打击和综合整治阶段,并与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犯罪专项行动相结合,警企联合攻坚,各项打击和整治行动正在如火如荼开展。公安和电力共同确定了第二阶段打击整治窃电违法犯罪的工作重点:一是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案件的侦破。在前期摸排梳理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精兵强将,集中侦破一批涉电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各电力部门及供用电企业积极提供破案线索,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重特大窃电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大省厅专项挂牌督办和立案案件的侦查破案力度,加大抓捕主要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力度,充分显示“闪电”的威力;二是开展重点区域的综合整治。在各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对确定的窃电违法犯罪活动问题严重的城市小区和村镇,由公安、电力、司法公证等有关部门组成打击整治工作组驻点工作,开展专项治理整顿;三是组织宣传发动,营造打击整治声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载体深入广泛地开展打击窃电违法犯罪成果的法制宣传教育,威慑窃电违法犯罪,教育广大群众,夺取打击整治窃电违法犯罪的更大胜利。 (林光华 赖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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