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辞职机长被裁定赔17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 11:37 南方都市报

  东航此前向其索赔1000余万

  据新华社电 东方航空公司一名机长辞职引发公司索赔千万元,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前对此作出裁决,认定这名机长需赔偿航空公司约170万元人民币。

  这名机长上世纪90年代初就读民航学院,毕业后进入东方航空公司当飞行员,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随着驾驶技术的不断提高,工作10年后他被任命为机长。今年年初,由于个人原因这名机长提出辞职,但公司不同意其辞职申请。东航要求他支付院校培训费、养成培训费、飞行经历费用等各种培训费用共计1000余万元。

  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合议庭审理认为:这名机长曾接受公司大量的出资培训,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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