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一机长辞职需赔偿约17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 10:3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 东方航空公司一名机长辞职引发公司索赔千万元,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前对此作出裁决,认定这名机长需赔偿航空公司约170万元人民币。

  这名机长上世纪90年代初就读民航学院,毕业后进入东方航空公司当飞行员,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随着驾驶技术的不断提高,工作10年后他被任命为机长。今年年初,由于个人原因他提出辞职,但公司不同意。双方最后诉诸劳动仲裁部门。仲裁部门审理后认为,这名机长接受了公司大量的出资培训,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赔偿的金额,仲裁部门认定,这名机长应当支付在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的培训费71.5万元、养成期间的培训费24万余元等各种费用,共计约为1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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