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旅游业治理低价竞争行为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 01:4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 张煦)目前至明年3月份,北京旅游业将全面进行“不正当交易行为治理工作”。其中,低于成本价恶性竞争、发布虚假广告和收取回扣,将成为自查自纠的重点。

  昨天,北京市旅游局向各旅游企业、区(县)旅游局等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旅游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行业管理分工,与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对旅游企业近年来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要对自身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

  其中,从即日至12月份,将进入“查找问题”环节。作为“治理不正当行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旅行社账外收取回扣、低于成本价恶性竞争、营业收入不入账、发布虚假广告等不正当经营行为将被列为各旅游企业自查自纠的重点。

  对于自查后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方案》中称,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正旅游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进行治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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