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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缺资源相互替代是否可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 05:40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陈亮

  近几年来,有关煤制油的争议也一直不断。

  由于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而煤炭资源却比较丰富,煤制油被一些专家认为是减少石油对外依存度的方法。有专家指出,从国家安全战略的角度看,“从中东进口原油需要长距离的海运,还要经过狭窄的马六甲海峡,一旦国际政治局势突变,国家石油安全可能将受到严重威胁。从这一点上说,发展煤制油是必要的。”

  而且,赞成者表示,我国煤炭可采储量约在2000亿吨左右,如果按目前的22亿吨的年消费水平,煤炭可采年限在100年左右,这远远高于我国石油的可采年限。

  但持反对观点的专家则认为,以一种稀缺资源去替代另一种稀缺资源并不可取。

  资源风险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周大地就表示,“各国大都将煤制油当作一种技术储备,我并不反对拥有煤制油技术,并拥有一定规模,在油价比较高、煤炭生产成本不完整的条件下,可能有经济上的可行性。但要以煤炭资源替代石油,进而大规模的商用化,我个人认为这是不切实际的。”他指出,虽然中国煤炭总体储量不小,但人均煤炭占有量只有世界平均值的60%,煤炭资源也是有限的,拿大量煤炭去发展煤制油并不经济。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也指出,煤制油是用一种稀缺资源去换另一种稀缺资源,转换之间还浪费了大量的资源。如果用每吨比热5000大卡/千克的4吨优质煤炭,转化成1吨1万大卡/千克的石油,可以计算出,其间会浪费近一半的能源。

  专家表示,尽管世界上不少国家都对煤制油进行了技术储备,但真正投资进行工业化生产的国家只有南非。专家指出,上世纪50年代,南非是为了克服石油禁运,才专门成立南非沙索尔公司,通过煤间接液化技术生产汽油、

柴油,这其实是不得已而为之。

  一些专家还流露出一种担心:如果漠视资源的稀缺性,大量上马煤制油等煤化工项目,势必会大大增加我国煤炭的产量。那么,很可能用不了100年,我国的煤炭资源就将会消耗殆尽。

  对于这一观点,神华集团表示,现在应注意对煤炭资源的保护,要节约使用,合理利用,而且现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已经发展起来,“不必杞人忧天”。

  “缓解石油紧张并寻找可替代能源已经刻不容缓。”神华煤制油董事长张玉卓说:“从国家战略角度讲,煤制油有时是不需要考虑成本的,面对能源短缺,中国必须做下去。”

  技术风险

  如果从纯粹的经济角度看,由于煤制油项目前期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巨大,可能面临一定的投资风险,这也是部分专家反对盲目大规模上马煤制油的原因之一。

  资料显示,目前每1万吨煤制油项目的固定投资,约在1亿元左右,一个百万吨的煤制油工厂,其前期固定资产投入就要100亿元。而目前我国煤制油的研究尚处于中试阶段,最大的中试规模也只有1万吨,一些企业的中试规模只有2000吨。中试规模偏小,无疑会放大技术上的风险。

  神华集团2007年年底即将投产的国内首条煤制油生产线,设计生产能力为108万吨,投资则达到100亿元。正是由于风险偏大,2004年9月,神华集团与中国人民财险、平安财险等4家保险公司签订了总额达75亿元的保单,4家保险公司共同为神华煤制油工程项目提供风险保障服务。

  由于油价的屡创新高,随之而来的是,各地政府、企业都开始对煤制油跃跃欲试。国内不少大型煤业集团都进行了煤制油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大部分项目已经提交了可研报告或者预可研报告。据中国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化工分院的不完全统计,目前拟建和在建煤转油项目的资金规模已经高达千亿之巨。

  “进行示范的目的是找到技术难点在哪里,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不是让企业去赚钱。而从现在的情况看,其商业目的已经很明显,承担的风险也急剧放大。”一位煤炭工业协会的人士表示。

  此外,从人民币升值的角度看,如果升值速度越快,幅度越大,进口原油成本实际降低,对煤制油也会产生较大威胁。

  紧急刹车

  在有关专家看来,中国煤制油发展才刚起步,就已显示出一种无序的发展状态,基本上只要有发展规划,就可以宣布将启动煤变油项目,以致对各地煤变油投资的实质情况,市场难有准确判断。

  中国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院长杜铭华等专家指出,在一些地区,对资源的炒作因素已胜过煤化工产业实际发展需要,一些企业明知项目上马可能性极小,却依然以煤变油的名义圈占资源,以此为要价,实际目的是采矿。

  因此,在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称,煤制油品和烯烃尚处在工业化试验和示范阶段,还存在技术和工程放大风险。目前一些地方开工建设的十几万吨规模的煤制油、煤制烯烃装置多数不够经济规模,技术不够成熟,建成后将类似小炼油、小乙烯属于淘汰之列,且这类装置投资巨大,动辄几十亿,具有较大投资风险。《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一般不应批准年产规模在300万吨以下的煤制油项目。

  由于300万吨的煤制油项目需要300亿元左右的资金,一般企业根本没有实力承担如此巨额的投资,事实上这等于给各地的煤制油投资冲动踩了一脚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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