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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定期公布能耗指标 未达标问责领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 10:46 中国电力新闻网

  据《江南都市报》讯你的单位生产过程中“绿色”含量是否达到了要求?如果没有,领导就要被问责。11月4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江西要求五年内各设区市单位的GDP能耗要降低20%,并从今年起将节能降耗指标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考核内容。

  江西下达硬性指示,“十一五”期间各设区市单位的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降低20%以上。其中,2006年降低5%以上,2007年再降低5%以上。节能目标分解落实到市、县、区以及重点用能企业,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省统计局、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等部门要定期联合公布全省能耗指标,各设区市也要建立本地区的能耗公报制度。同时,各级铁路、交通、民航、煤炭、石油、电力等部门要加强本系统能源购入、消费、销售、库存等指标统计,及时向统计局等部门提供GDP能耗核算所需数据。

  此外,节能降耗正式纳入领导政绩考核的范围。从今年开始,江西省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节能降耗指标将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

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考核内容,作为重点用能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对超额完成目标的要给予奖励,对未完成目标的要进行通报批评。(郭宁黄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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