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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杨汛
昨天国家标准委员会的一纸《关于公布部分企业库存食品标签延期使用的通知》,将牛奶“禁鲜令”实施的最后期限推迟到明年1月1日。这已经是“禁鲜令”在近两年之内的第三次推迟执行。
“禁鲜令”推出两年三延期
根据2004年5月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规定,从2005年10月1日开始牛奶产品包装将不得随意标注“鲜”字。这一文件也被业界简称为“禁鲜令”。
《指南》中明确指出,凡是加工食品就不存在“鲜”,所以凡是加热过的食品,其标签上一律禁止使用“鲜”字,以防止企业利用标签进行商业炒作。《指南》还规定,鲜奶的标准术语应该是生鲜奶,即国际标准所称的原乳,也就是说,刚刚从奶牛身上挤下的奶才称得上是鲜奶。
但临近“禁鲜令”实施期限,国家标准委员会于2005年9月中旬下发2005年第57号文,宣布推迟“禁鲜令”执行时间至2006年6月1日。
2006年5月31日,国家标准委员会再次发布“关于对库存标签延期实施《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通知”表示,凡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及相关标准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可延期使用至2006年11月1日。
昨天,国家标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公布部分企业库存食品标签延期使用的通知》表示,由于部分企业食品标签仍有较大库存量。为减少企业损失,凡符合GB7718-1994《食品标签标准》及相关标准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可延期使用至2007年1月1日。
两大阵营利益难平衡
据了解,“禁鲜令”主要针对的是“复原乳”。由于“复原乳”靠1吨奶粉就可以还原成8吨甚至10吨“牛奶”,其生产成本比使用新鲜牛奶为原料的制造成本大大降低。“禁鲜令”的任务,就是要将以新鲜牛奶为原料和以奶粉为原料的乳制品区分开。
但多道“禁鲜令”却引发了以巴氏消毒奶和复原乳工艺“两大阵营”的利益纠纷。据了解,根据加工工艺的不同,市场上的液体牛奶分为两种:一种是巴氏消毒奶,是生奶经过80摄氏度以下加热处理,保留奶中的有益菌,这种奶保质期不长,需要冷藏保存,也就是目前市场上的“鲜奶”。其生产企业以三元、光明等为代表。另一种是瞬时超高温灭菌奶,它的特点是达到了国家标准的无菌状态,因而能够常温保存,但营养成分没有巴氏奶高,这种高温奶生产企业以蒙牛和伊利为代表。业内人士表示,“禁鲜令”一旦实施,将导致两大阵营之间利益难以平衡,这也是巴氏奶企业迟迟不愿“禁鲜”的主要原因。
“鲜”牛奶仅剩光明苦撑
记者昨日走访北京多家超市发现,目前北京市场上标注着“鲜”字的牛奶已经很少。在新世界超市牛奶区,光明新鲜屋的三种规格250毫升、500毫升、980毫升的外包装上,还标注着“纯鲜牛奶”字样,“鲜”字字体较大。但是光明的利乐装、软包装牛奶都已经更换了包装,不再标注“鲜”字。而巴氏消毒奶阵营的另一家巨头三元牛奶已经更换了所有产品的包装,把“纯鲜牛奶”字样全部改为了“巴氏纯牛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