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车商的第三条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 18:07 财经时报

  冯淑娟

  细心的人士注意到,在尼奥普兰通报状告中大客车的新闻发布会上,德国驻华使馆、欧洲商会、欧洲汽车工业协会的代表均到场表示支持。

  尼奥普兰与中大的争端,何以上升到如此高度?有关人士断言,欧盟是想抓住此次事件大做文章,将发生在打火机、纺织品、鞋产品上的故事再重演一遍。

  离不开“中国制造”,却又害怕中国产品的竞争力,这已成为欧美国家在与中国的贸易中面临的一大困扰;仿造国外产品,又摆脱不了原来产品的影子,也成为众多本土企业研发时遇到的最大难题。

  中欧贸易战如同一个“蛋生鸡、鸡生蛋”的寓言,短期内不会有完全的对错之分。而且,贸易战中“谁强势谁为王”的潜规则,也使中国在其中很难处于优势地位。这就把中国的汽车生产商抛到一个比较难堪的位置:执意模仿就会永远处于“挨打”的处境,不模仿又难以在短时间内提高

竞争力

  那么,有没有第三条路径?从最近业界对于“抄袭”事件的分析来看,答案是有。日韩汽车商走过的道路,完全可以供中国企业借鉴。

  谁都知道,早期的日本丰田与美国车商的摩擦不断,韩国现代也因为

知识产权问题与其他国家的车商有过争执。但是,看到今天通用被丰田在全球打压得窘迫不已、现代汽车对欧美车商构成极大威胁时,还有谁会指责日韩汽车在抄袭欧美汽车呢?

  日韩汽车都“抄袭”过欧美,后来欧美车商之所以不跟他们打官司,是因为他们在模仿的路上很快就转了身,重新诠释了抄来的车型。

  中国汽车何以不转身?这显然与弥漫整个业界的浮躁心态有关。眼前既得的市场利益,如同

京剧《龙江颂》中的巴掌山一样,挡住了某些人的双眼,使其看不到长远一点儿的未来空间。某些企业尚未市场化的体制,又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这种短视。

  这令笔者想起几年前发生的一件事。

  美国的一家IT公司开发出一种制造业管理软件,由于此软件与其他系统难以兼容,后来被美国政府裁决为垄断,要求其公开软件的源代码。一些人士判断,这家IT公司将因此损失上亿元的市场利益。

  在此判决生效的那一天,笔者恰好在美国参加该公司的年会。得知这个消息后,笔者向该公司总裁发问:这次判决是否会使他们丧失在此市场的优势地位?

  这位总裁微笑着回答,一点儿不会。正因为他们事先估计到了这种可能性,所以提前两年就开始研发下一代产品。当时公开源代码的产品已属于公司两年前的产品,判决一生效,他们的新一代产品就立即推向市场。

  这位总裁还悄悄地向笔者透露,其实他们开发的新产品,还是受到另一家IT公司的产品启示,但那家公司是丝毫觉察不到的,因为他们已经用自己的技术和理念重新设计了产品的结构。

  希望这个真实的故事能给中国车商以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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