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马启示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 16:49 中国经营报

  来源: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徐昙

  “普马事件”是零售业江湖最极端的案例,普马的商业逻辑却反映了零售业的普遍规则。

  10月23日,原普尔斯马特超市的9名高管因涉嫌抽逃资金罪和诈骗罪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普马的商业欺诈行为首次被公开。最高峰时,普马的欠债总额一度达到20亿元。普马抽逃资金曾高达1.1亿元。

  普马之所以成为行业标志性事件,在于它激化了“零供矛盾”,使普遍存在的商业潜规则显性化,并引发行业激烈反弹从而催促商务部出台疗救的政策。

  千呼万唤的相关行业规范《零售商供货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也终于在商务部等5部委的推敲下与“普马高管受审案”同时亮相。《办法》将于11月15日正式施行。

  但是,《办法》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零售商的行为,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零供之争”。

  因为“零供矛盾”只是市场的表象,根本痼疾还在于目前零售业“蜕变的盈利模式”。

  零售业传统的盈利模式来源于“购销差价”。在商品紧缺时代,生产商拥有市场的主导权。

  而今,“商品过剩时代”销售场所不但承担了销售职能,还兼具媒介宣传的展示功能,零售商开始向供货商收取上架费,最终矫枉过正使零售商的销售职能大大弱化了。销售的进账在减少,非销售收入增加并成为经营扩张的主渠道——依靠银行贷款、收取进店费和占用供货商货款以维持正常经营并拓展商业连锁。

  如普马的基本做法是开完一个新店后,即抽出该店的流动资金开新店,以至于严重影响了向供货商付款。也使各地分公司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最终套牢各地银行,制造了金融风险。

  “渠道为王”最终导致“渠道霸权”是因为零售商的市场位势决定了其强势地位。商务部的《办法》尚不能改变这一商业现状。

  目前,供货商希望行业规范+完善法律来净化目前的商业环境,使得零供之间能相对达到一个相对平衡的商业生态环境。

  如在法律完善的商业社会中,针对零售商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法律条文来认定并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或者有“公平交易委员会”之类的组织接受投诉、并裁决零售商滥用市场地位的行为。

  目前,中国的行政规范还是调和“零供之争”的权宜之计,“反垄断法”尚在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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