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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涵江局多渠道净化市场秩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 14:21 中国电力新闻网

  本网讯 10月18日,福建莆田涵江供电局根据一群众举报,查获一起窃电案件。经现场核实并对窃电户处理后,在严格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该局立即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200元。

  据悉,坚持依法经营、打击窃电,维护国家利益及正常供用电秩序,是国家电网公司服务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职责,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为保证电力生产调度和电网的运行安全,进一步深入开展反窃电工作,“打击整治窃电违法犯罪‘闪电’专项行动”展开后,涵江供电局又于近日推出了举报奖励制度。通过在供电辖区内的乡、镇、村、居民小区等地段张贴《关于提供窃电线索有奖的通告》,积极鼓励公民举报,提供窃电信息线索,对所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一次性给予50-5000元的奖励。此举一出,立刻收到了良好的效应。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奖励机制在今后将长期应用于反窃电工作中。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要充分发挥群众力量,让群众参与到保护电力设施中来,只有这样才能在社会上形成群防群治、打防结合的保正常供用电秩序的新局面。

  此外,该局还通过分解指标、落实职责,将反窃电工作指标层层分解,充分发挥各供电营业所的主观能动性作用,增加装表、抄表人员的反窃电检查和举报职责,做到反窃电工作无间隙。每日至少一个检查小组执行“闪电”专项行动;每月至少两次夜间突击检查等多项举措,以建立反窃电长效机制。

  截至10月中旬,该局各项反窃电整治工作已经取得显著成效。共出动1025人次,检查用户52520户;查获窃电户共计55户,已接受处理的窃电户53户;共追补电量149333千瓦时,追补电费88621.69元,补收违约金275865.07元。(卓琳燕、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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