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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电力致力于构建“和谐龙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 08:51 中国电力新闻网

  本网讯 记者张兴华报道在刚刚结束的第三季度经济活动分析会上,黑龙江省电力公司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部署下一步工作,增强了全体员工坚持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信心。

  1-9月份,黑龙江省电力公司继续保持了安全稳定的形势,没有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没有发生特别重大电网设备和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没有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电网、设备和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没有发生电网瓦解和大面积停电事故、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没有发生人身重伤、轻伤事故。黑龙江省电力公司供电质量指标好于同期,城市电压合格率完成98.816%,同比提高0.216个百分点;城市供电可靠率完成99.856%,同比提高0.01个百分点。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实现利润2.95亿元,为年度目标的75.8%,略高于时间进度;回收陈欠电费621万元,为年计划的124.2%,用户欠费降至339万元;综合线损率降低0.14个百分点。黑龙江省电力公司供电量、售电量同比均增长7.3%,并向省外送出电量34.3亿千瓦时。黑龙江省公司优秀的业绩为老工业基地改造和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黑龙江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姜魁要求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致力于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电力客户、服务发电企业和服务社会发展“四个服务”,戮力实现“两个转变”,为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供优质、可靠的电力,为构建“和谐黑龙江”贡献出应有的力量。

  另外,黑龙江省公司系统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让广大员工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知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黑龙江省公司本部还组织政工人员学习中央党校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讲座,增强其坚持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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