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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视频产品出口遇上能效门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 02:09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10月18日讯记者 原国锋 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近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发布了TBT通报,将对音视频产品及其电源装置、数字电视适配器等三种产品分阶段实施能效法规,通报的评议截止日期为2007年1月1日。由于此三类产品均是我国出口重点商品,且能效水平与美国的要求相距甚远,国家质检总局特提请出口企业应密切关注此项通报,积极参与评议工作。

  据悉,依据该法规规定,对音视频产品的能效要求已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产品如电视机的视频及DVD录放机的被动待机功耗均不得超过3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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