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煎熬中的药品招投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 15:46 中国财经报

  记者 朱啸波

  到目前为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已有了6年多的时间,把药品采购纳入政府的采购范畴实行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为百姓谋更多福利,本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而今却衍生了“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主要原因不仅在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不完善,还在于目前制度上的不健全不科学;同时还存在药品流通模式上的漏洞,让民众皱紧了眉头。

  药价高,药厂却大面积受困

  “由于医疗卫生机构处于垄断地位,在药品降价面前,国内制药行业利润大幅度降低,而解决吃药贵的效果却并不理想。”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顾问俞观文告诉记者。今年初,制药企业、医药协会和相关主管部门的一项调研显示:国内40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中,近三分之二面临着生存危机。

  据了解,1995年,医药工业占GDP的比重是2%,2005年为4%,10年翻了一番,工业销售收入以平均15%的速度递增,达到3000亿元,但利润逐年下滑,医药生产利润率降到了5%,商业利润率降到5‰。国内制药企业的研发投入不足销售额的5%,且有限的经费大都投入到“短平快”的仿制药上。2002年药监局批准仿制药不到1500个,2003年就猛增到6000余个,2004年达上万个,直接造成行业内的低价竞争。“目前,一方面是水、电等资源价格上涨,造成制药行业生产成本提高;另一方面,在整个医药环节,制药企业处于不利的地位,导致大型制药企业利润率大幅度下降,根本无法进行有效的研发投入。”俞观文表示。

  全球制药行业都是利润最高的行业之一,但在我国,制药企业却利润低下,涉及医药产业管理职能的部门依然较多,除招标采购外,药品的定价、安全监管、医药产业发展政策等职能分散于各个部门,而各部门往往站在部门和局部利益角度考虑问题。

  集中招标后还要“二次攻关”

  从2001年开始,6年来,从中标药品谁中标谁死,到13家医药行业协会上书国务院要求规范招标采购,令药品集中招标制度命运多舛,规范招标采购的呼声不断,这项制度何去何从?上半年,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式,推行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办法,鼓励大型制药企业直接参与竞标。为完善相关政策,

卫生部也曾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320号文),进一步规范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组织规模,并要求集中精力抓好重点品种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鼓励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进一步减少投标文件数量,减轻投标人负担;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药品购销合同采购和使用中标药品,签订中标药品购销合同时,必须明确采购数量和回款时间;以剂型为单位进行招标、投标、评标;规范经办机构代理和收费行为;积极发展药品网上交易等现代流通方式等。

  在2001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范》(308号文)出台以后,医药界就展开了第一轮争议。近两年来,要求国家考虑取消现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话题几乎从来没有停止过,这种呼声主要来自部分企业及行业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在2002年和2004年都曾向“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提出质疑。

  今年,药品生产企业和医药行业协会再次把矛头对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企表示,招标采购制度大大增加药企负担,部分药厂每年参与招投标费用过亿元,并且

医院在药品购销中的强势地位及“以药养医”体制没有得到改变的形势下,招标只是形式。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一位负责人也曾指出:“集中招标实际上进行的就是二次公关,给药企带来沉重负担,有的企业光中介费就交了上亿元,更直接导致廉价药品没人生产。”

  一位业内人士介绍,所谓“二次攻关”,就是药商在中标后,还需打通医院的层层关节。医院院长首当其冲成了药商的“攻关”对象,在院长被“攻克”后,药剂室或药剂科成为第二个“攻关”关口,攻下这些关口,药品才能被医院正式采购入库。为了提高药品销售量,药商还得派出医药代表,分头去做医生的工作。于是,从药商——医院院长——药剂科负责人——有处方权医生的腐败食物链仍然存在着。“二次攻关”使“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行为在一些地方成为了幌子。

  暴利来自多个环节

  正因为存在“二次攻关”等问题,现行招投标制解决不了暴利问题。

  据业内人士披露,抗生素是当前医药市场的“暴利之最”,通常利润率为20倍。抗生素大多售价较高,但成本十分低廉,单价数十元甚至上百元的药品成本往往只有几元钱。而企业在向医院或医药公司销售的时候,回扣、返利一般都高于30%,有些医生拿回扣的数目惊人,一些重点科室的重点医生每月仅拿药品回扣就超过万元。以头孢三代为例,其市场零售价是170元一针,药厂给地区销售商的价格是12元。仅为零售价的1/14。高达1300%的暴利是这样分配的:每针零售价170元的抗生素类药品,医院得到66元,医生回扣35元左右,

增值税16元,药厂12元,维护医院关系每支产品需要10元,经销商5元,其他协调费用5元,医药代表提成十几元。这里面利益最大的是医院和医生,分别占40%和20%。

  这样,一种药从生产到患者手里至少要经过6-9个环节,而中间商则不计其数。罗红霉素出厂价为6元,市场上骤升为26元。从最初生产企业的药品,到批发商、医院、药店,每过一关都会层层加价,可以说,层层都有暴利,以至于到最终的消费者手上时,药品的价格已抬高几倍,甚至是数十倍。

  他山之石需要借鉴

  在药品采购方面,世界各地都有自己一套比较成熟的办法。业内专家介绍,在美国,有一个机构叫GPO,它通过捆绑购买来采购药品,这样就可以享受相对便宜价格。很多医院都是GPO成员,他们通常进行集体采购,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所需的药品。药品采购成本一降低,病人的药品费用也会降低。在这个过程中,药房、医药厂商及患者三者共赢。然而,中国药品的招标采购的目标与此不同。

  在香港医管局,因其主要管理对象是辖区内各大公立医院,其药品采购有三个基本原则:经济、效率和效用。1999年至2000年,医院70%的药品都是通过医管局集中采购得到的,节约了大量资金。

  在WHO,每年也要进行药品的集中采购,其选择药品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成本—效益比最佳;二是供应商可靠;三是能按时交货;四是总成本尽可能最低。要实现这四个目的,必须实行有效和透明的药品招标采购管理,尽可能大量的采购,进行竞争性招投标,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资格确认等,并保证药品具有可追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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