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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常用药品近日全面降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 11:23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王道斌 通讯员 赵钊怡) 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林林昨日透露,省物价部门将对所有省管的914种、4629个规格药品价格进行调整。虽然此次调整的药品价格有升有降,但升降相抵后的整体药价水平将下降15%,患者享受到的直接受益将达5亿元。

  药价水平将下降15%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降低广大患者的负担并配合广东医药价格综合改革试点的出台,广东省物价局今年下半年以来对国家和省管的2400种药品的价格进行了全面疏理后,将在近日对由省定价的900多种药品再次进行价格调整。

  被提高限价的少数药品将主要限制于那些药品疗效确切但价格太低,无人愿意生产的药品,适当提价主要是希望以此鼓励药企生产,保证市场供应,满足患者需要。另外,考虑到部分药品的价格已贴近实际成本费用,没有虚高的水分,所以维持这部分药品的现行价格不变。根据测算,最新的这次

药价调整,药品整体价格将有升有降,升降相抵整体药价水平下降15%,降价金额大约5个亿。

  林林表示,目前这一关系到广大市民利益的价格政策调整已经通过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的阶段,且已收到了500多条反馈的意见,并有望在近期公布实施。如果到时候

医院、药房不执行降价,市民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价格主管部门将坚决予以查处。

  历次降价为患者省50亿

  林林表示,医药价格是政府、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矛盾,近几年来,省物价部门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多次降低政府定价药品价格,几年来累计降价减轻群众负担约50亿元。通过这些举措,初步遏制了药品价格不合理上涨的势头,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社会不合理药费负担。

  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面,物价部门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价格进行了调整,总体调整幅度为:下调2.61%,全省按此幅度调整,总体下调金额为2.85亿元。为减轻患者费用,物价部门还制定了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消耗材料的收费原则,规定了加成差率,并且限定单件一次性医用消耗材料加收部分最高不得超过800元。中央、军队、武警省属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已按照该通知的要求,于10月1日起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各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也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具体调价方案

  ●调价涉及914种药,4629个规格,其中3980个规格降价,49个规格提价,483个规格维持现价,49个规格是新品种定价

  ●升降相抵整体药价水平下降15%,降价金额大约5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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