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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进口氨纶征反倾销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 05:37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上官卫国 北京报道

  商务部日前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进口氨纶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征收范围为0%-61%。

  公告称,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进口氨纶存在倾销,中国氨
纶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同时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氨纶是一种主要成分为聚氨基甲酸酯,具有线性链段结构的合成弹性纤维。具有纤度细、强度高、比重小、弹性模量大等特点,并有优良的耐化学药品、耐疲劳性、耐热性、耐光老化等性能。主要用于高级休闲服、游泳衣、运动装、针织衫、内衣裤、袜子、医用绑带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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