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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 纺织品降至11%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 03:23 北京商报

  商报讯(记者 赵艳红)国家税务总局等5部委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此次调整仍属于结构性调整,是国务院今年实施宏观调控政策采取的综合措施之一,意在于保护国内资源和生态环境,缓解贸易摩擦,鼓励高新科技产品出口。

  来自海关总署的最新数字显示,1-9月份我国贸易顺差为1098.5亿美元,超过去年全年的1018.8亿美元,同比增幅也达到了60.8%。我国外贸顺差压力仍然不减。

  通知明确,取消煤炭、

天然气、石蜡等商品的出口退税。而为我国贸易顺差立下“汗马功劳”的
纺织品
出口退税率则由13%降至11%,出口税率降低的还有钢材、家具、塑料、打火机、个别木材制品等。

  而重大技术装备、部分IT产品和生物医药产品以及部分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出口的高科技产品等,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7%。部分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出口退税率由5%或11%提高到13%。

  此外,通知规定,将此前已经取消出口退税以及本次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对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商品进口一律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新的出口退税率调整已自2006年9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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