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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国际合作的有利条件已具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 04:38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章轲发自北京

  “中国主张在平等互利、和平利用、共同发展的原则基础上,加强空间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昨日国家航天局局长孙来燕表示,中国政府继续支持在空间技术、空间应用和空间科学等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未来五年将优先开展对地观测卫星数据的共享与服务、航天测控网资源共享等八个方面的国际合作。

  “我们在新版白皮书中也明确提出五个优先合作的领域,当然,有些是细化展开的。”孙来燕介绍,过去五年,中国国家航天局同世界上13个国家、空间机构和国际组织签署了16个有关航天合作的协定或者谅解备忘录。

  孙来燕昨日透露,对于中美航天领域的发展,中国提出了四点建议:第一条,要加强交流、增进互信、发展友谊、促进合作;第二条,每年两国航天局要举行定期会晤,交换彼此的看法和关切,使得中美航天的合作能够稳步地发展;第三条,我们要共同探讨开展合作的领域,包括空间科学、地球科学、空间碎片等方面,做好合作的起步工作;第四条,要努力消除彼此合作中的干扰、障碍,增信释疑,发展建设性合作关系。

  除此之外,还同巴西、法国、俄罗斯、

乌克兰等国家都建立了航天联委会或分委会,这些联委会、分委会都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据介绍,我国同巴西合作,已经发射了两颗中巴地球资源卫星,后续还将开展三颗卫星的联合研制。

  白皮书还透露,中国将继续推动“亚太多边合作多任务小卫星”项目,中国与孟加拉国、伊朗、韩国、蒙古、巴基斯坦、泰国等国家联合开展多任务小卫星的研制和应用,计划于明年发射。

  “我国航天事业具有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有利环境和条件。”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副总指挥、绕月探测工程总指挥栾恩杰认为,应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渠道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从学术交流、共同研究到合作研制,逐步扩大合作规模,提高合作层次,以较少的投资,争取更多的成果,并实现技术上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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