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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联手加强土地复垦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 07:21 新京报

  复垦义务人必须依法缴纳土地复垦费

  本报讯(记者桂衍民 魏学珍)记者昨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国务院七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

  在这份由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复垦义务人必须根据土地破坏面积和类型、采出原矿量、复垦标准等,依法缴纳土地复垦费。建设用地预审或采矿权审批时,有审查、审批权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审核。被破坏的土地要优先复垦为农用地,用于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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