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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反倾销大棒下的声科胜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 03:49 第一财经日报

  这场律师费耗资150万元的反倾销诉讼避免了该公司彻底丧失欧盟市场的厄运

  本报记者李秀中发自上海

  “如果我们不做生产商,完全可以从事反倾销咨询工作。”声科家居用品(上海)有限公司(下称“声科”)总经理范强很自信地对《第一财经日报》说道。

  他的自信来源于他所亲历的反倾销诉讼案件。9月29日,在欧盟发起的针对中国、泰国生产的聚乙烯塑料袋的反倾销调查中,声科与惠州的一家企业赢得了中、泰两国涉案企业中最低的4.8%单独税率。

  “这个案子经历了所有

反倾销的程序:反立案、无损害抗辩、替代国争议、市场经济地位、申请听证会等。”范强说。他表示,这个案件还有几个显著特点:应诉企业取得了平均8.4%的较低税率,相形之下,未参与应诉的中国企业则被征收28.8%的
反倾销税
率;应诉企业多,有108家。

  不过,就在声科和一起参与应诉的聚乙烯塑料袋企业享受战果的时候,欧盟另外一个反倾销裁定却让中国企业不安和忙碌起来。10月6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对中国产皮鞋征收16.5%的反倾销税。鲜明的对比不得不让中国企业深思。

  7家企业拿到市场经济地位

  中国是欧盟聚乙烯塑料袋行业第一大进口国,泰国紧随其后。欧盟每年从中国进口20万吨左右,其自身总产量为117.5万吨。

  2005年5月17日,欧盟29个塑料袋生产商和团体向欧盟委员会提起了针对原产于中国、泰国和

马来西亚(针对马来西亚的调查后被撤销)的聚乙烯塑料袋反倾销指控。同年6月30日,欧盟委员会发起针对上述三国的聚乙烯塑料袋反倾销调查。

  在欧盟把反倾销调查通知给中国有关方面之后,“轻工业商会立即组织行业开会,并邀请律师到各省市演讲。不久,就有100多家的聚乙烯塑料袋生产企业应诉。这是应诉企业空前多的一个重要原因。”范强介绍说。

  据介绍,欧盟反倾销调查是针对2004年4月1日到2005年3月30日之间输欧的聚乙烯塑料袋生产企业,这个阶段中国有1000多家企业出口过欧洲。

  欧盟与美国在对待反倾销调查时还是有不同之处。欧盟虽然还不承认中国具有市场经济地位,但认为个别企业拥有市场经济地位。如果企业具有市场经济地位,欧盟会按照企业应有成本来比较;如果企业没有市场经济地位,则会跟替代国比较。

  在中国应诉企业中,欧委会按照出口情况和行业代表性选取了声科等10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经过核查,10家企业中7家被承认具有市场经济地位。

  在皮鞋反倾销调查中,国内应诉企业仅南海金履鞋业有限公司拿到市场经济地位,最后获得9.7%的反倾销税率。

  应有成本之争

  市场经济地位判定结束以后,就等待欧盟计算反倾销税率。反倾销税率是根据产品倾销程度决定的,就是应有成本跟实际出口价格比较。

  “比方说如果计算出这个产品1600美元的公平成本,然后你卖1100美元,那就倾销了500美元,用500美元除以1100美元,就是反倾销税率。”范强介绍说。

  2006年2月底,声科顺利通过现场核查,问卷资料和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得到认可。4月20日,欧盟委员会通知,声科等7家中国企业取得了市场经济地位。然而,7月份公布了一个税率草案,声科的反倾销税率是13%多,按照这一税率征收,声科基本上将会失去欧盟市场。

  “由于我们有充足的理由证明欧盟计算草案中有不合理的地方,在律师的建议下,我们申请举行听证会。”范强介绍说,“应有成本大家都有误会,我也有误会,我们中国企业都是以利润为中心的,怎么会亏损出口呢?比如说工人应有40小时工作,其他时间是加班,要给加班费,而没给,这应该计入应有成本,把应有成本加进来。”

  另外,“在产品成本本身还要加上总部管理费,还有利润,这些都是你应有的出口价格,你不能把车间成本拿去卖,否则也是倾销的。”

  在这个案件里面,欧盟是按照企业内销来计算应有的管理费和应有的利润,如果企业卖到中国家乐福要加13%的管理费和利润,出口到欧洲也得加上。

  范强表示:

  “抽查的几家企业中,内销做得比较大的只有个别几家,我们也是国内这个行业最大的供应商。名义上看,我们内销的毛利较高,但是每年我们还要交进场费返利等大量通路费用给零售商,因此真实的内销毛利并不高,应该以真实的毛利来比较出口价格。这一点我们说服欧盟,从而取得了较低的税率。”

  “我们的税率下来之后,整个中国的聚乙烯塑料袋平均税率也随之下来了。因为欧盟会把我们内销管理费和内销利润加进去,其他公司几乎都没有内销的。”

  理智应对反倾销

  在此次欧盟针对中国皮鞋反倾销的案件中,有两个值得注意的特征:一是统一征收16.5%的税率,所有涉案企业没有区分是否具有市场经济地位。二是按照欧盟法律规定,征税时间应该为5年,而结果是2年。

  “这是一个妥协的方案。”代理温州康奈、红蜻蜓等鞋企反倾销诉讼的法国基德律师事务所宋立伟律师对上述特征如此评价。

  事实上,欧盟内部对这一案件分歧很大,直到规定时间之前,法国提出了折中方案,才得以在最后时刻通过。

  “温州鞋企中大多是民营企业,市场经济程度高,却没有一家得到市场经济地位。很明显,这是欧盟生产商施加压力的结果,对中国有失公平。”温州夹瑞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林越坚认为。

  “我们聘请了中国的律师和比利时布鲁塞尔的律师来为我们进行反倾销诉讼。欧洲律师每小时收费最低150欧元,最高500欧元。我们公司光律师费的花费就在150万元人民币左右。”范强介绍说。

  然而,结果是声科公司取得了4.8%单独反倾销税率。中国其他获得单独反倾销税率的5家企业则从4.8%到12.8%不等。所有参与应诉但是未被抽样核查的企业称为合作企业,取得了8.4%的统一税率(即上述7家的平均税率)。所有未应诉的企业则被课以28.8%的惩罚性税率,基本失去了欧盟市场。

  近几年来,中国企业所面临的反倾销案件越来越多,今年更是突出。对此,宋立伟认为:“反倾销诉讼如此之多,最主要的是由于中国出口增加,国内企业互相低价竞销,同时,国外企业滥用反倾销手段的不公平做法。”

  他还认为,要想使得反倾销应诉获胜,最主要是争取到市场经济地位,其中财务、会计制度是主要因素之一。不要以国内打官司的思维去理解国外的做事的方式,要有平常心态,理智地以法律手段去应对。

  同时,企业在做业务过程中要练好内功,企业要规范财务制度,规范经营,规范竞争。要明确倾销是不公平的竞争行为,反倾销是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中国也应该反,不应泛政治化。插图/苏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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