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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事官司风波再起 国际仲裁有待中国法院判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 03:31 中华工商时报

  国际仲裁裁决能否执行有待中国法院判决

  【据新华社成都26日电】

  历时已4年多的“百事仲裁风波”再起波澜: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是否承认并执行百事公司与四川百事、百事中国与四川韵律两宗仲裁案的国际裁决,跨国公司与中外合作公司、跨国公司与国内企业的官司从国外又打回国内,其进展状况备受关注。

  百事公司是全球最大的食品和饮料公司之一,它于1981年进入中国,经营的主要品牌包括百事可乐、七喜等。四川韵律与百事方面1993年合作设立四川百事公司,年利税总额超过7000万元,在世界上“两乐同城”(同时有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生产工厂)的区域内,四川百事是仅有的几个“百事市场占有超过可口”的企业,还曾连续4年获得百事公司的质量管理奖。

  2002年8月1日,百事公司、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突然要求对四川百事进行

审计和检查,并于第二天以审计和检查不成为由,向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仲裁请求,要求终止相关合同和协议,被称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第一仲裁案”。由于诉讼对象不当,后来一案被拆分成两案进行仲裁。

  百事公司诉四川百事案于2005年1月作出最终裁决,在认定百事公司的指控绝大多数不构成违约和根本违约的前提下,以“拒绝检查”和“跨区销售”的理由裁决终止商标许可合同和浓缩液供应协

  议。作为国际仲裁中一个十分罕见的情形,三名仲裁员中有一人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字并出具了相反的意见书。其后,百事(中国)诉四川韵律案于2005年7月作出裁决,在认定四川韵律不构成违约的情况下,以双方出现合同约定的未能预测之情况为由,裁决终止双方签订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和章程。

  据专业人士介绍,国际仲裁后,如果一方当事者认为仲裁程序、仲裁员组成等存在违法因素,可在仲裁地国向法院提出撤消裁决的诉讼;另根据《纽约公约》规定,可在执行地国向法院提出承认并执行的诉讼。百事方面最终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承认和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申请,而四川百事和四川韵律作为被申请人则要求法院不承认和不执行最终裁决,认为裁决的“不公正”包括仲裁程序与双方仲裁条款约定不符、裁决所处理的争议包括了合同条款之外的内容、裁决有违我国公共政策等。

  在9月20日起进行的法院听证会上,双方对两案的仲裁争议还突出表现在几个月前被捕的我国仲裁专家王生长在此案中担任百事方面指定的仲裁员是否公正上。王生长被捕前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部部长,还是贸促会下属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长。而恰恰国际仲裁初始,瑞典仲裁庭曾在程序上驳回百事方面的起诉,四川百事迅速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提请仲裁,却被以“一案不二审”为由驳回。王生长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捕引发了对百事国际仲裁公正性的强烈质疑。接近法院的人士说,对于王生长在百事仲裁案中行为的调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已有正式的回函,但具体内容还不便透露。法律界人士认为,由于王生长案的审理、判决尚未结束,成都中法不大可能在听证后迅速对百事仲裁案作出判决。

  经济界人士和法律专家指出,部分跨国公司进入中国一段时间,利用国内合资、合作企业打开市场后,会把当初的“双赢路线”变成“单赢策略”,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警惕我国在一轮轮的“引资、引技、引管理”潮后,会面临后期的“纠纷潮”。原国务院关税税则办公室副主任肖宏章说,四川百事因为“带头”反对浓缩液无端涨价等与百事方面矛盾渐深,这次仲裁是典型的“过河拆桥”,联系百事近年来与上海、武汉、南京等厂相继发生冲突,不难看出在尚无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情况下,加强限制类外国牌号碳酸饮料管理确是当务之急。我国合同法主要起草人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梁慧星认为,此次裁决如不加以有效应对极有可能成为判例,被今后解决国际经济纠纷所援引,不利于保护合资合作企业中方利益。裁决在对合同提供者作出不利解释等方面与我国法律有多处抵触,鉴于裁决违背了中国的现行法律、行政权等“公共秩序”,可以理直气壮地向法院要求不予承认和执行。(赵宝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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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名仲裁专家王生长

  四大问题栽在“百事风波”

  我国著名仲裁专家王生长涉嫌经济犯罪已被正式逮捕,凸显反腐重拳在国际商业仲裁领域“出手有力”。而因为王生长曾在“中国加入W TO第一仲裁案”中担任百事方面指定的仲裁员,也使“百事仲裁风波”再度引人关注。

  根据最高检察院对王生长初步调查的结果,王生长就百事仲裁案初步交代了四个方面的问题:指使已经立案受理百事仲裁申请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该案不予立案,迫使该案件在瑞典仲裁;在香港民生银行存有百事案的“仲裁费”70万;与案件关键证人在仲裁庭外联络;牵扯进百事公司委托一家广告公司以60万元为代价撰写文章干扰领导及公众判断的事件中。

  王生长被捕前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部部长,还是贸促会下属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接受指定管辖的检察机关和中国贸促会都证实了王生长被捕。针对“王生长私分国有财产并涉嫌受贿”的传闻,检察机关称对其犯罪事实正在逐一查证,不便透露更多信息。

  作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培养起来的年轻专家,王生长业务精、外文好,参与审理的国际商事仲裁数百件,被认为是“中国仲裁界的一颗新星”,“象征着中国商法的成熟”。除在贸促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办理案件外,还接受中外企业指定,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等一批知名国际仲裁机构担任仲裁员。轰动一时的“百事仲裁风波”中,王生长就是百事方指定的仲裁员,并受到了“是否公正”的高度质疑。

  此前,原四川省广电厅下属企业韵律公司与美国百事公司合资成立的四川百事,是国内惟一由中方控股、中方管理的大型碳酸饮料灌装企业,从1997年到2002年,年利税增长超过33%,连续四年获得百事公司的质量管理奖。但就是这样一个“红火”的企业,却因为带头反对浓缩液无端涨价等,而与百事方面矛盾渐深。

  2002年8月,百事方面以“审计不成”为由,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解除合作的请求,一时掀起轩然大波,该案被称为“中国加入W TO第一仲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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