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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部门提醒林权投资存在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 15:53 新华网

  新华网武汉9月19日电 针对武汉市场日益升温的“林权投资”,湖北省林业局绿化造林处表示,这种“林权投资”其实是托管造林,投资风险极大,但是由于这些公司经营并未破坏林业资源,林业部门目前无法查处。

  据《湖北日报》报道,自去年开始,一些所谓的林权投资公司开始在武汉市推广“林权投资”业务。这些公司将林地分割为10亩一个单元,然后以每亩4800元至58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社会零散投资者,并承诺5年至10年后,由公司收购木材,投资者可以获得200%以上的丰厚回报。

  目前,武汉市大约有8家公司从事这种业务,并呈蔓延发展的趋势。经初步估算,武汉市参与这种“林权投资”的市民有近万人,涉及资金可能达数亿元。

  湖北省林业局绿化造林处处长余致中说,所谓“造林公司”的高额回报承诺,水分之高令人惊叹,实质是画饼充饥。他特别指出,林业投资尤其应该注意以下风险:

  一是政策风险。如果投资者取得的林地属于基本农田,就根本无法取得林权证,这样林木流转、继承就没有了法律保障。同时由于林木采伐实行限额采伐制度,即使有林权证,也不能随意采伐。

  二是市场价格的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把木材价格定位在一个线上或者持续往上涨,是不科学的。从当前情况看,木材需求量比较大,价格行情也不错,但很难预测几年以后价格还是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上。

  三是自然灾害风险。这是影响林木成活率的重要因素。一些公司与保险公司签署保单,一旦遇到风灾、火灾、水灾、冰雹、病虫害、人为盗伐等情况时,保险公司赔付的是公司的损失,而不是投资者个人的损失。

  此外,还应提防外省已出现的一些风险:“一女多嫁”,一块林子卖给许多人,办假证、私证来欺骗投资者;由于采取城市集资、异地造林,“两头不见面”的方式,甚至是根本没有这块林地,就卖给城市居民,有的人买了林子却不知道林子在什么地方。

  余致中告诫说,由于矛盾潜伏期长,一旦林业公司“金蝉脱壳”,投资者损失难以追回。但是由于这些公司经营并未破坏林业资源,林业部门目前无法查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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