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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联合 江苏重拳打击涉电犯罪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 15:35 中国电力新闻网

  公、检、法、经贸、电力五方联合,电力设施得到有效保护

  本网讯 江苏省公安厅、检察院、法院、经贸委和江苏省电力公司五方联合,决定自9月13日起至今年年底开展打击整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向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发起凌厉攻势,力争破获一批重大案件,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摧毁一批违法犯罪团伙,使电力设施得到有效保护。

  近年来,江苏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在各级公、检、法机关和经贸、电力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效,电网实现了安全可靠运行,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发展与稳定。但是,由于诸多复杂社会因素的影响,当前江苏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以及盗窃电能等违法犯罪活动仍不断发生,在一些地区还相当突出,严重扰乱了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突出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涉电案件逐年上升,损失严重。今年1~8月份,江苏全省公安机关共立破坏电力设施案件1780起,同比上升25.1%。尽管近年来江苏省电力公司系统特别重视加强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并有效提高了防范水平,但1~8月份仍发生此类立案案件619起,同比上升了4.3%。二是盗窃电力运行设施呈现职业犯罪特点,普遍使用断线钳、脚扣等专业工具,部分形成了盗窃、运输、销赃“一条龙”的作案链。三是哄抢电力设施器材及阻挠电力基建施工事件时有发生,今年共有103处电力施工工地遭哄抢,被抢种类物资器材近10吨。四是窃电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窃电手段越来越隐蔽,技术更先进和智能化,主体由个人、小企业甚至发展到个别企事业单位。为此,江苏省公安、检察、法院、经贸和电力公司系统决定联合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以坚决遏制当前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高发势头。

  据悉,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江苏省各级经贸部门将负责加强与公、检、法系统和供电企业的联系和协调,以形成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江苏各级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适时组织公开审判和依法集中宣判活动,有效

地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江苏省高院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法院在审理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案件时,将认真分析案情,防止把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当作一般的盗窃犯罪处罚;对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窃电犯罪,只要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坚决判处刑罚,决不姑息。同时,注重财产刑的适用,决不让贪财型的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到便宜。江苏省电力公司系统将主动配合公、检、法部门,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同时,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并高度重视防范工作,加大巡线护线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技术防范和设施防范建设,不断提高动态环境下防范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公安机关将坚持严厉及时准确打击,向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发起凌厉攻势。各级检察机关将加强与公安、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积极配合排查摸底,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加大打击力度,突出打击重点,切实贯彻“从重从快”方针;加强庭前准备,密切协调配合,确保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案件的庭审效果。(沈伟民曹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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