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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在百亿市场之路上苦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 01:42 中国经济周刊

  相关政策法规滞后、管理体制不顺、信用体系缺失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张俊才 ★张倩/上海报道

  “现在我们的车子基本上都已租完。”9月5日,上海顺道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对前来问询的记者表示,他们的车辆很紧俏。

  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大城市,汽车租赁业务发展迅速,租车用于商务、旅游、婚礼也已成为一种流行趋势。据上海大众汽车租赁公司的一份不完全统计,截止8月底,国内汽车租赁市场的供租赁车接近10万辆,营业额近100亿。

  而百亿市场的背后,国内汽车租赁业的前行身影却显蹒跚:相关政策法规滞后、管理体制不顺和信用体系缺失三大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汽车租赁行业发展的巨大阻力。

  “水土不服”的汽车租赁

  从1990年开始,汽车租赁业在中国慢慢发展起来,到2000年进入了较快速的发展阶段。特别是在北京、广州、上海以及沿海发达城市,对于汽车租赁的市场需求开始旺盛,各地的汽车租赁公司也如雨后春笋纷纷出现。

  “据我们预测,到2015年,国内汽车租赁市场的车辆需求将达到30万—40万辆,营业收入将达到180亿元。”9月7日,上海大众汽车租赁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面对如此广阔的市场前景,无论内、外资相关企业自然想着分而食之。在2002年全球最大汽车租赁公司美国赫兹(Hertz)国际租车公司(下称“赫兹”)与中汽安华签下特许经营协议、进入中国市场后,全球第二大汽车租赁公司安飞士(AVIS)也尾随而入,与上海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销售)合资成立了安吉汽车租赁公司。

  而就在最近,9月11日,台湾最大的汽车制造商裕隆集团也表示,计划明年在上海推出汽车租赁业务,投资金额在4800万元人民币左右。

  前景虽然一片看好,但今年上半年,赫兹宣布终止在华业务,给尚属“朝阳产业”的国内汽车租赁行业敲响了警钟。

  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2002年,赫兹采用了特许经营的合作模式与中汽安华签署垄断性特许经营协议,赫兹输出品牌及管理,收取加盟费;而中汽安华拥有“赫兹”品牌在中国的唯一使用权利。这样的经营模式,使得赫兹将在华经营风险降到最低,“稳赚不赔”,同时亦可以通过中汽安华布局抢滩中国市场。但合作4年之后,此次合作以彻底失败告终。

  “汽车越用越不值钱,不像房产能保值增值,另外汽车租赁潜在风险很大,对中国的环境似乎有些水土不服。”9月6日,上海交通银行的张先生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我国真正的融资性汽车租赁业务出现,始于80年代的东方租赁公司。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中国的经营性汽车租赁行业仍旧处于徘徊状态。以北京为代表,北京在2001年有供租赁车两万一千辆,公司240家。而经过五年时间,近一半被淘汰,还剩130多家,汽车拥有量基本没有大增长。”上海市汽车协会周先生对《中国经济周刊》说,目前中国的汽车租赁业还处在发展期,和欧美的差距很大。

  目前汽车租赁行业内存在着很多法规方面的漏洞,对无论是租车人还是租赁公司都造成了较大风险。租赁市场屡屡发生的“开店骗私车主”以及“假扮顾客骗租赁公司”的欺诈案件,使得公司、顾客都神经紧张。再加上汽车租赁中时常发生的因交通、车辆报废或承租人肇事逃逸造成的损失补偿处理纠纷,严重干扰了汽车租赁企业实现规模化经营的目标。

  手续繁杂,“黑车”泛滥

  相关法规和诚信的缺失带来的负面效果之一,是迫使国内的租赁车业务手续,愈来愈繁杂化。

  记者致电上海安吉汽车租赁公司询问如何办理汽车租赁业务时被告知,“公司主要为国内企事业单位、三资企业、国外来宾提供汽车租赁服务,如果是个人,需是上海本地长住居民,即得有‘上海户口’”,即使是持有号称“可以享受上海同等市民待遇”的上海市人才居住证也算为无效证件,“但可以由上海本地居民作担保”。

  业内专家分析说,将具有“户口”的人群定为目标客户,这必然缩小了企业产品的消费群体。特别是在汽车租赁业最发达的北京、上海,这种带有歧视性的风险控制手段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全国汽车租赁工作委员会副会长方仲持对记者表示,由于信用体系缺乏,导致一些租车公司租车手续繁杂,客户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一笔数目可观的押金等,外地租车者还必须找当地人担保,从而阻碍了租赁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巨大的市场需求又给一些“黑租赁公司”、“黑车”行了方便之门。

  “据我了解,目前上海有汽车租赁运营资质的企业仅有32家,而不经过管理部门资质登记的租赁公司可能有300多家,部分有工商登记执照,有的连工商执照都没有,我们俗称‘全黑’单位。”

  “同时,一些社会车辆包括私家车都进入了租赁市场。”方仲持坦言,包括一些正规企业为了生存发展,也会通过一定途径收购社会牌照来扩大自己的经营范围,“这是行业里公开的秘密。”

  法规缺失成为制肘关键

  在国际上,汽车租赁作为道路运输行业一种新的融资服务形式、一种新的出行消费方式和汽车生产厂家一种新的汽车营销渠道,正越来越成为汽车产业链的重要一环。

  国外汽车租赁巨头往往与汽车生产商关系密切,其运营车辆往往是汽车生产商提供的新车,使用8个月到一年之后,这些车辆将被回收,进入汽车生产商的二手车经销渠道出售。

  业内专家分析,作为汽车生产商重要的营销渠道,汽车租赁有利于扩大其市场分额,同时成为汽车制造业新的增长点。除此之外,被回收的汽车进入二手车市场,促进二手车交易,加强了汽车生产厂商与金融保险机构间的协作发展。

  而据了解,我国国内汽车租赁市场目前拥有2000家租赁企业,但汽车保有量超过300辆的企业却仅有20家,99%的汽车租赁企业规模都较小。规模小、资金实力薄弱的中小企业难以抵御市场风险以及资金雄厚、管理先进的外资品牌的竞争。

  “当前影响汽车租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主要是相关政策法规滞后、管理体制不顺和信用体系缺失三大问题。”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会长姚明德表示。

  据了解,自我国正式开展汽车租赁业务以来,先后有两个国家级汽车租赁管理办法颁布:1997年内贸部颁发的《汽车租赁试点工作暂行管理办法》以及1998年交通部和计委联合颁发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下称“交通部《规定》”)。后因内贸部被撤消,目前全国各地迄今沿用的基本是交通部《规定》。

  《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发布以后,明确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对汽车租赁实施行业管理,但由于该规定未能就汽车租赁业的性质进行很科学的界定,各地对汽车租赁的管理有的与出租车同类管理,有的与长途客运同类管理,还有的由货运部门管理。由于管理部门的混乱,社会上出现了黑车无证运营扰乱市场现象。

  “目前可参照的法规只有交通部《规定》,而工商营业执照申领和法规管理方面又不相匹配,政策法规和其他相关配套建设滞后成为制肘汽车租赁行业的又一关键因素。” 方仲持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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