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控制二氧化硫排放盯住电企大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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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 09:33 中国电力新闻网 | |||||||||
强化排污费征缴手段 缓解环境污染压力 据《中华工商时报》讯记者9月10日从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获悉:我国今后将以强化排污费征缴为执法手段,重点控制全国300多家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电力企业,减少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排放,从而缓解日益严 峻的环境污染压力。
据统计,在我国能源消费中煤炭占到70%左右,其中煤炭消费量的80%直接用于燃烧,而燃煤火电厂燃煤量却占煤炭消耗量的50%以上。监测显示,目前我国燃煤是大气环境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主要来源。 按照现行管理办法,国内企业排污申报和环保部门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有利于促进相关企业提高环保意识,减轻污染物排放,但总体形势尚未转变。据监测,全国300多家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电力企业,去年二氧化硫排放量超过550万吨。 据主管部门披露,2010年,国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将比“十五”期末减少10%,届时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2295万吨。而“十五”期间,国内环境保护的两个主要指标没有完成,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在去年排放量达到2549万吨,比2000年增加了27%。 电力企业是中国解决二氧化硫排放问题的“主战场”。据悉,国内各级环保部门未来督促火电厂必须确保脱硫设施稳定运转,安装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必须与环保部门联网。同时,国家环保总局将会同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一个《排污费征收稽查办法》,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周勇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