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发应对反倾销地方文件 明确三位一体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 01:08 东方早报
我国首个针对反倾销应诉的地方性文件———《浙江省应对出口反倾销暂行办法》日前出台,明确建立由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业各司其职、有效联动的“三位一体”机制。
《办法》规定,涉案产品在调查期内出口额超过500万美元的大案、要案,企业在聘请律师、制订应诉方案、采取重大行动时,应征求省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并接受指导。涉案额在全国排名前10位的企业,或涉案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的企业不参加应诉的,应向县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作书面说明。拒不执行应对出口反倾销相关措施的企业将被通报,并记入信用记录。同时,发展改革、经贸、司法、财政、人事、外办、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加强对应对反倾销工作的配合和协助;行业组织还要做好协助组织企业应诉,协助企业向政府部门提出交涉请求及其他多、双边渠道处理建议等工作。
另外,浙江将建立“出口反倾销预警等级”方案,按紧急程度由高到低设立红、黄、绿三级,由省外经贸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评估确定后发布。红色表示根据目前出口情况,该产品已面临设限威胁;黄色表示继续保持目前的出口速度,产品可能招致设限威胁;绿色表示产品与设限威胁尚有一定空间,可继续出口。
浙江是反倾销“重灾区”。2002年到2005年8月,该省涉及国际贸易摩擦116起,涉案金额28.22亿美元,分别占全国的1/3、1/4。
早报记者 陈周锡 赵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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