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航通过CCAR-121-R2补充合格审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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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 11:27 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 | |||||||||
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记者张峰通讯员杨惠明报道:8月18日,在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CAR-121-R2部(《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补充合格审定颁证会上,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副局长郭有虎代表局方向山东航颁发了新的航空承运人运行合格证。这意味着山东航顺利通过了CCAR-121-R2补充合格审定,成为民航华东管理局辖区第二个完成补充运行合格审定的民用航空公司。
《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是中国民用航空的基本规章,CCAR-121-R2部是中国民航根据近年来民航体制改革、公共航空运输活动不断增加和国际标准变化等需要对其的第二次修订。山东航用了近4个月的时间,按照惯例顺利完成了预先申请、正式申请、文件审查、验证演示、颁发合格证五个阶段的工作。 新的航空承运人运行合格证规定山东航的运行范围为国内、国际定期载客运行和补充运行。补充合格审定的顺利通过,为山东航进一步提升安全运行水平、为旅客提供更优秀的航空运输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山东航空集团党委书记、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幸福向记者表示,山东航将严格按照CCAR-121-R2的标准,进一步规范企业的运行管理,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努力创造更优秀的安全生产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