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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电力公司稳步推进“户户通电”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 08:57 中国电力新闻网

  本网讯 自2006年7月27日青海省“户户通电”工程建设启动以来,青海电力公司已先后与青海省黄南、海南、海北、海西州人民政府签订了“户户通电”协议,同时积极筹措资金,组织专门力量,对无电农牧户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户户通电”工程已在青海海东、海南、海西、海北、黄南、果洛、玉树等七个地区全面铺开。

  2006年,青海省电力公司“户户通电”工程计划解决3755户无电农牧户的用电问题
。目前,2006年“户户通电”工程已落实资金9695万元,计划新建35千伏变电站1座,35千伏线路49.8公里,10千伏线路556公里,低压线路692公里,配电变压器203台。

  国家电网公司在年初召开的“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三新”农电发展战略,以农电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青海公司及时响应,及早动手,将这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当中,同时积极组织队伍,驻村入户,将光明引入无电村、无电户。青海高原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特征,为“户户通电”工程施工带来了不利,制造了困难。但高原电力人不畏困难,敢打硬仗,无论边远的草原,还是偏僻的山村,都活跃着电力建设者的身影。截至目前,“户户通电”工程实际完成通电户数2267户,占年度规划的60.37%,共计新建10千伏线路73.79公里,低压线路96.21公里,配电变压器31台。其它工程也正在按计划稳步实施。

  为了保证“户户通电”工程稳步推进、扎实进行,这个公司认真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及措施。青海省电力公司“户户通电”工程执行一、二期农网建设改造工程相关制度、标准和规定,按照《青海省“户户通电”工程建设规划》分批实施。工程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工程计划、资金使用、物资采购、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等一整套管理办法;按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实行工程半月报统计制度;强化对工程的监督、检查和

审计,坚决杜绝工程实施中发生损害农牧民利益的行为,绝不因工程建设增加农牧民负担;原则上农牧户电能表以上工程投资由“户户通电”资金支付,农牧户电能表以下材料费用由用户承担;户表以下工程施工,不收取任何费用;对无力承担电能表后材料费用的特困户、五保户、军烈属等,倡导企业员工开展“关爱社会、关爱无电农牧户”献爱心活动进行捐助,资产产权移交用户,确保贫困户用上电;对新通电地区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开展安全用电培训,提高用户安全用电意识和安全用电水平;切实做到“三公开”(电价、电量、电费公开)、“四到户”(销售、抄表、收费、服务到户)、“五统一”(统一电价、发票、抄表、核算、考核),保证农牧户不仅用上电,而且用好电,真正把“户户通电”工程建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马伯震 杨元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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