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日报》讯指导河南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决定的实施意见》,近日发布实施。《意见》提出:“到2010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得到基本控制,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乡及矿山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十一五”要完成9项环保指标
《意见》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河南省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包括9项刚性指标:主要污染物COD排放总量控制在64.3万吨以下,比2005年下降10.8%;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139.7万吨以下,比2005年下降14%;主要河流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达标率达9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8%以上;省辖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好于二级的天数平均达80%以上;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50%以上;县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全省林木覆盖率达26%以上;自然保护区总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5%以上。
●重污染行业结构调整列出时间表
《意见》指出,河南省将推进重污染行业的结构调整,尽快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
其中,电力行业将分期淘汰5万千瓦以上及12.5万千瓦以下纯凝汽燃煤机组;建材行业在2007年年底前全部淘汰水泥立窑生产线,鼓励上日产4000吨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逐步淘汰耐火材料倒烟窑生产线,鼓励新建使用煤制气等清洁能源的隧道窑、梭式窑生产线;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逐步淘汰实心黏土砖,到2008年全省所有城市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到2010年全省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材料总量的比例达到65%;冶金行业尽快淘汰5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矿热炉、100立方米以下铁合金高炉、3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和20吨以下炼钢转炉、电炉,彻底淘汰土焦和改良焦设施;造纸行业新建项目年规模不得低于10万吨,严禁新上化学制浆项目,支持已投产的木浆造纸企业扩大生产能力,积极调整造纸产品结构,全面提高治污水平。
●环保责任追究绝不手软
《意见》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意见》规定,各级政府在区域开发和招商引资活动中,应根据环境容量和资源禀赋进行有序开发,严禁引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的项目。实行项目引进环保责任追究制,对于因盲目招商而引进重污染项目、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当地政府及领导人的责任。
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每年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定期对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存在突出问题的给予“黄牌警告”;年终对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完不成目标的要追究责任。评先创优活动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完不成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的地方,暂停审批新的建设项目。
(王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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