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举行调整生活用电价格听证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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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 10:43 中国电力新闻网 | |||||||||
全省各地代表对调价方案基本理解 本网讯 记者焦军利报道8月18日,经河北省政府批准,省物价局在石家庄市召开专题听证会,对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河北省电力公司提出的关于适当调整河北省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方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多数代表认为调价方案有理有据、基本可行,应给予理解和支持。
该听证会共聘请正式听证代表23人,旁听代表8人,分别由消费者代表,专家学者代表,省人大、省政协代表、省直有关部门代表和经营者代表组成。听证代表在听取了河北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张建功代表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河北省电力公司对申请调整河北省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方案及申请理由的说明后,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质询,对申请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和分析。 参加会议的多数代表认为,调价方案有理有据、基本可行,应给予理解和支持。认为此次调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对疏导电价矛盾,促进电力资源节约,实现各类电力用户公平合理负担,促进全省经济协调快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时,部分代表也对调价方案提出了一些不同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自2003年河北省实现全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同价至今,河北省先后经历了4次电价调整,但前3次均未对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进行调整。今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决定自2006年6月30日起对河北省电价进行适当调整,主要是基于煤炭价格上涨。据了解,2004年以来,煤炭价格平均每吨77元,涨幅达37.93%。根据有关规定,上涨的价格中,30%由电力企业承担,其余70%则应调整电价。此外,其他调价原因还有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新上烟气脱硫设备、电厂上网电价提高和城乡中小学教学用电改变类别的影响等。目前,河北省除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外,其它销售电价已经发布执行。 听证会结束后,河北省物价局将在充分听取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河北省居民电价调整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后,报国家发改委审定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