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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与福建南平签核电合作开发协议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 19:5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深圳八月十八日电 (记者 郑小红)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南平市政府,今天在深圳签署合作开发南平核电项目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按照国家及福建省核电发展规划,全面合作,共同推进南平市核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南平市政府支持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在南平市辖区范围内控股开发建设核电项目,在土地使用、水资源利用等方面予以支持。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在南平市成立项目筹建机构,组织开展南平市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南平市政府将相应成立工作机构,为南平市核电项目开发提供各方面的服务和支持。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现拥有大亚湾核电站和岭澳核电站一期近四百万千瓦的核电装机容量;岭澳核电站二期、辽宁红沿河核电站一期和阳江核电站一期超过六百万千瓦核电机组正在建设。集团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核电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营管理体系,具备同时开工建设和运营管理多个核电站的能力;在核电站运行、维修、技术支持、安全监督、质量管理等方面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 南平市是福建省重要工业区之一,有着优越的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辖区内存在可能的核电厂址资源。发展核电、优化电源结构、保障电力供应、加强环境保护、促进南平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已成为南平市各界的共识。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贺禹、副总经理张善明,南平市长陈桦等出席签字仪式。张善明与张兆民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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