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康文生)鄂尔多斯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一架飞机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执行飞播任务,返航途中因飞机燃油耗尽迫降,在没有报告民航安全管理部门的情况下擅自决定故障飞机起飞,返回机场。72小时后,该公司才将此事件报告民航内蒙古监管办。近日,该公司受到民航总局通报批评,民航内蒙古监管办对该公司和相关责任人给予了行政处罚。
6月3日,鄂尔多斯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一架运五B8782飞机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执行飞播任务,返航途中因飞机空中燃油耗尽,迫降在临时机场附近的公路上,在没有报告民航安全管理部门的情况下擅自决定故障飞机返回临时基地,且在事发72小时之后才将此情况报告民航内蒙古监管办。民航内蒙古监管办接到报告后,按照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的授权,立即组织有关监管人员进行了调查。该不安全事件严重违反了民航有关规章,已构成严重飞行事故征候。民航总局在民航系统对其进行了通报批评,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和内蒙古监管办对其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处以警告和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机机长处以暂扣3个月驾驶执照的处罚、对副驾驶处以暂扣1个月驾驶执照的处罚、对特设师处以暂扣1个月维修人员执照的处罚。
针对6-9月通用航空作业进入生产旺季、飞行任务重的特点,民航内蒙古监管办继续加大对通用航空的监管力度和监察频度,促进通用航空企业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并且建议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求有关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危及飞行安全的责任主体以及危及飞行安全行为的管理,确保辖区通用航空飞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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