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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正式向永乐提出解约 考虑与百思买苏宁合作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 02:17 第一财经日报
宋红:没收永乐1.5亿定 金陈晓:定金大中一定要还,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记者 梁振鹏 发自北京 昨日(8月15日)下午,大中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大中”)总经理宋红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专访时表示,永乐(中国)电器销售有限公司(0503.HK,下称“永乐”)单方面与国美合作,已经违反了今年4月份与大中签订的合并协议,所以昨日大中已经向永乐发出律师函提出“解约要求”,因为永乐违约在先,之前交付给大中的1.5亿元人民币定金,大中将作为违约金扣留,不会返还给永乐。 他还表示,目前除了北京清河一家门店已经转让给国美之外,永乐在京津地区的10家门店,大中已经在本周初将其全部关闭进行盘点,在双方正式解约之后,大中将会完整地交还给永乐。 昨晚,陈晓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语气激动地表示:“今年4月份永乐和大中签订的合并协议是具有强制性法律效力的,目前永乐只是在考虑大中提出的解约要求,还没有同意。即使今后与大中解约,那1.5亿元定金,大中也一定要偿还给永乐,否则永乐将会追究其法律责任。” 早有解约想法 作为北京市本土家电连锁龙头的大中,对国美并购永乐之事,反应相当激烈,在7月25日当晚就对外宣称道,鉴于永乐单方面与第三方合作,大中与永乐的战略合作协议有待重新协商。 宋红介绍道,今年年初时,是永乐董事长陈晓首先提出要和大中合并的,当时大中考虑到永乐在上海为当地家电连锁业龙头,两者联手可以在北京、上海这两个中国最重要的家电零售市场夺取最大的市场份额,所以就同意了合并方案。但是,永乐一边跟大中谈合并,另一边却瞒着大中与国美谈合并,大中与永乐今年4月宣布合并时,根本不知道永乐也即将和国美合并。 前日(8月14日),永乐公布了今年上半年业绩,今年上半年永乐的净利润1501.8万港元,较去年同期的1.4亿港元下降了89%,导致当日永乐股价大跌。宋红表示,其实永乐和国美宣布合并的时候,大中就有解约的想法了,但是,出于道义,为了不影响永乐在中期业绩报告出台之前的股价,所以当时大中只是说“有待重新协商”,目前既然永乐上半年业绩报告已经公布,大中自然就会正式宣布这一决定。 定金不退还 大中和永乐,之前都是进行联合采购联盟的中永通泰成员,具有多年的合作关系。今年初,双方同意以总代价人民币1.2亿元分别在西安和青岛成立一家双方各占50%权益的合资公司。双方同意青岛合资公司的最初经营权将由大中行使,而西安合资公司的最初经营权则由永乐行使。今年4月份,大中与永乐又进一步宣布将在一年之内合并,永乐在京津地区的11家门店的管辖经营权都归于大中所有。3个多月来,大中一直在管理经营永乐在京津地区的11家门店,永乐总裁助理夏昆也同时担任大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位。 夏昆目前已经被大中免去大中管委会副主任职位。之前在京津地区,一部分永乐的员工已经在大中办公室工作,如果工作业绩出色又愿意加入大中的永乐员工,可以和大中签订劳动合同。至于之前双方在青岛、西安成立的合资公司,大中将会和永乐在正式解约后商谈如何解散事宜。 “国美是大中在北京多年来最大的竞争对手,永乐却要和国美合并。目前永乐公司主体已经发生了变化,自然是永乐先违约,那之前永乐交付给大中的1.5亿元定金,将会作为永乐的违约金,在双方正式解约后归大中所有。大中希望本月底之前可以和永乐正式解约。”宋红表示,目前,大中和永乐的律师已经就此展开积极协商,必要时会通过中国贸易促进会来做仲裁,永乐如果被仲裁确定为违约方,将会承担更多的违约责任。 考虑与百思买、苏宁合作 大中昨日还表示,目前正在积极地就与百思买、苏宁等家电零售企业展开谈判,在合适的时间将会择其优而合,不过要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要在一定区域保留大中的品牌;二是要使得大中目前的员工和管理团队有更好的发展空间。 苏宁总裁孙为民对此则表示:苏宁作为“大中与永乐解约纠纷”的局外者,目前不方便发表任何评论。至今为止苏宁尚没有收购大中的明确计划,在苏宁今后的全国性发展战略规划中,也没有与大中合并的打算。 国美新闻发言人何阳青表示:“国美和永乐虽然即将合并,但是目前尚是两个独立的公司,所以,国美对永乐与大中之间的纠纷,目前不方便作任何评价。至于国美成功完成并购永乐之后,是否会进一步考虑收购大中?鉴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法律规定,目前不方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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