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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并购案两主角解读并购新规各异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 08:5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据新华社电 “我逐条研读了刚刚颁布的外资并购新规,新规将对引导和规范境外资本参与我国企业并购活动产生积极影响,我国的对外开放政策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徐工集团副总经理王岩松说。 8月8日,商务部、国资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一些业内人士认为,这将给近期一直处于风暴中心的“徐工并购案”增添新的变数。 三一集团执行总裁向文波向媒体表示,徐工并购案因此“变得更复杂了”。 然而,近两年来一直分管并直接操作徐工机械并购案的徐工集团副总经理王岩松则认为,外资并购政策的进一步细化,为包括徐工并购案在内的外资并购活动,提供了更为良好的制度保障。 王岩松说:“中国经济对外开放不可动摇,国际经济要素参与中国经济的广度和深度将不断增强,新规对积极引导和规范境外资本参与我国企业的并购活动将产生积极影响,使外资的并购活动更加有利于中国经济发展,更加符合我们的国家利益。事实上,徐工并购案很有可能是实践了新规有关规定的外资并购第一案。” 而记者注意到,新规第五十二条恰恰做出了一条新规定:对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为可能造成过度集中,妨害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应自收到规定报送的全部文件之日起90日内,共同或经协商单独召集有关部门、机构、企业以及其他利害关系方举行听证会,并依法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新规还明确了对外资并购提出质询的途径和方式。”王岩松说,“这一点太重要了。企业并购活动都要签订严格的保密协议,这就决定了企业很难以向社会全面公开信息的方式,对有关质疑做出有效回应和澄清。如果新规早出台三个月,徐工并购也不至于被大量不实信息歪曲得面目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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