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鄂生:鼓励好信托公司创新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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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 02:45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吴慧 发自北京 信托公司盼望已久的业务创新的政策放行,将有望近期进行试点。同时,高危的信托公司也将有可能退出市场。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近日在陕西省对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了风险处置及改革发展等问题的调研,他强调,银监会对信托投资公司实行“一司一策”差别管理政策。
蔡鄂生强调,银监会鼓励资质好的信托公司进行创新试点。同时,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对达不到监管标准的或其他高危的信托公司将以转制或撤销方式退出市场。 分类监管是银监会对信托公司已经实施的监管政策。《第一财经日报》此前也曾报道,银监会曾对全国近60家信托公司进行了打分评级,并将对A类的信托公司给予相应的政策放开。其中一家A类信托公司老总表示,信托计划200份的突破和异地经营业务的放开是信托公司最希望也有望获得的政策放开。 信托公司“最大的问题是功能定位”,蔡鄂生指出,目前信托公司的系统风险已得到基本控制,但信托公司功能定位和发展模式始终没有彻底解决。尽管明确了“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是信托公司的发展方向,但市场定位还不够具体,还没有理想的发展模式。 蔡鄂生指出,目前信托投资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项目融资上,公司治理、经营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他还提示信托公司“要严格风险管控,对政府项目不能一拥而上”。信托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政府项目”是指各地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项目,信托公司用集合信托资金来为项目融资,而当地政府往往拿财政收入来担保,“这不仅是不合法的,而且是风险非常大的。” 另外,蔡鄂生指出,与信托公司相比,财务公司目前在功能定位、风险水平方面相对较好,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不能办成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