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第一财经日报讯今年9月至明年5月期间,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五大发电集团公司所属的25家电力企业,将全面启动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近日,环保总局、电监会联合发出通知,指出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将被纳入企业环境行为登记评价考核指标;对于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施成效明显、环境行为有显著改善的企业,同等条件下,在申请使用环境污染防治基金和环境科技项目立项,创建环境友好工程
和环境友好企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两部委联手推动这个试点工作,目的就是针对当前电力行业污染比较严重的现状,加强对电力行业的环境监管。”电监会一位官员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
按照规定,参加试点的电力企业要设置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企业环境管理总监和具有环境污染控制技术性、专门性知识与技能的企业环境监督员。为提升环境监管在电力企业中的地位,两部委特地要求,试点企业的环境管理总监应由企业厂长等负责人担任,或由企业厂长指派。
企业环境监督员的职责包括:负责制定和完善企业的环保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负责向环保部门报告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报告每月不少于一次,并接受环保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编写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对企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及时向环保局汇报,并进行处理等。
环保总局3日曾表示,去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高达2549万吨,居世界第一,因二氧化硫排放造成经济损失 5098 亿元。
上述官员指出,很多电力企业,尤其是以燃煤为主的火电厂,长期以来在污染环境上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基本上是无所顾忌地排放二氧化硫。即使推出各种政策,但因为地方环保执法不严,部分电厂为获经济利益故意停运脱硫设施的现象也比较普遍。
目前,受国务院委托,环保总局已与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国60%以上、消减任务占消减目标75%的国网、华能等六大电力集团公司和7个排放大省签订了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下一步,环保总局还将与其余23个省、区、市政府签订责任书。此外,环保总局已确定将开展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取得和排污交易试点。
据了解,环保总局大力推动此次试点工作,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加强环保部门与电力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以避免政策和举措难以在基层得到贯彻执行的尴尬。对于电力行业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的执行情况,环保总局和电监会明确表示将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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