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多年搭档今对簿公堂 双桥味精涉嫌包装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 23:57 东方早报

  随着一纸诉状,老字号产品“双桥”味精被卷入一场侵权纠纷。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昨日获悉,“双桥”味精原华东区代理商———上海好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侵犯其著作权为由日前将“双桥”味精生产商———广州奥桑味精食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销售使用上海好好享有著作权包装的“双桥”味精产品,上海好好还计划近期在沪自推“好赢”味精。

  据了解,广州奥桑味精食品有限公司由广州味精食品厂与欧洲最大的味精生产企业法国奥桑公司合资成立,以生产“双桥”味精为主,年销售额6亿多元。上海好好是一家专业代理公司,原本为“双桥”味精华东地区的代理商,双方合作已经10多年,其在沪市场占有率达45.5%。

  上海好好总经理王以德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为了更好地销售产品,2002年4月,好好公司对“双桥”味精进行了包装设计,并与知名节目主持人陈燕华签订合同,聘其参加“双桥”味精广告宣传工作,并约定可在相关场合使用其肖像。2005年6月,上海好好委托泽宏嘉秀设计公司创作设计了新款包装,陈燕华肖像以及好好公司自己拍摄的鱼、虾等图片继续使用,并约定新款包装的著作权由上海好好享有。2005年7月,新款包装投放市场,在华东区销售。由于区域经济基础不同,华东区的陈燕华包装“双桥”味精比其他地区的普通包装价格略高。

  “今年7月7日,奥桑方面传真告知我们到7月31日代理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即不再委托我们为华东区的代理。”上海好好总经理秘书魏小姐透露,代理关系解除后,奥桑味精食品有限公司未经好好公司同意,又擅自使用上海好好享有著作权的新款包装。魏小姐表示,近日上海好好就阻止了一批奥桑给上海其他代理商的新款包装“双桥”味精进入市场。

  上海好好代理律师朱妙春表示,陈燕华版本的新款包装设计具有独创性,受著作权法保护,奥桑未经同意就擅自使用新款包装的行为侵犯了上海好好的著作权。因此上海好好日前以侵犯著作权名义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将奥桑味精食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奥桑停止生产、使用侵犯上海好好著作权的产品包装,停止销售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产品包装的“双桥”味精并销毁或处置其目前库存的侵权产品。

  记者昨日就此事致电广州奥桑,其有关人员表示,关于目前货物被阻入沪事件和被告侵权事件还不是很清楚,但公司确实与上海好好公司终止了合作。既然上海好好已经启动了法律程序,假如有需要,奥桑方面会待公司高层商议后,也将出具相关的公开声明。

  为了应对未来的市场竞争,上海好好计划近期在沪推出自有品牌“好赢”味精,并陆续撤下其之前代理销售的“双桥”味精。而其即将上市的“好赢”味精正是使用了陈燕华版本的新款包装,只是“双桥”变成了“好赢”字样。上海好好表示,自己拥有沪上众多超市、农贸市场的销售渠道,因此对于推出“好赢”味精对抗“双桥”颇有信心。

  业界分析,奥桑是否会更换“双桥”味精包装还是个未知数,而上海好好计划将要推出的自有品牌“好赢”味精包装与原“双桥”味精包装类似,可能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届时也许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早报记者 乐琰 赵刘记

订阅东方早报请登陆东方早报网站或拨打8008208696;优惠多多、实惠多多、资讯多多。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