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38家电厂参股权公开出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 10:05 京华时报

  920万千瓦预留发电资产谋变现

  本报讯 (记者 张艳) 昨天,记者从国家电监会获悉,历史遗留的920万千瓦预留发电资产已确定出售时间表,38家发电厂相应股权将公开出售给中资、外资和民营等所有意向者,预计将于今年底明年初完成这部分资产的变现。

  早在2002年,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实行厂网(电厂和电网)分开,但国家预留了920万千瓦发电资产(原本应划入电厂),并暂时托管给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以为后续的主辅分离改革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

  记者了解到,国家电监会8月4日悄然召开内部会议处理920万千瓦预留发电资产。这部分资产涉及38家电厂,分布在全国21个省,包括7家上市公司和3家中外合资企业,涉及资产达上百亿元,两大电网公司主要以参股方式介入其中。如国家电网公司旗下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持有国电电力30%股权,共69558万股,以8月3日停牌时国电电力股价6.9元/股计,价值约48亿元。

  由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和电监会组成的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负责这部分资产的处置,变现现金将由财政部监管,作为电力后继体制改革的开支。据工作小组确定的时间表,920万千瓦预留发电资产处置分前期准备、组织出售和后续收尾3个阶段。目前,国家电监会已按照“公开发布信息、有限邀请竞标”的原则,筛选财务、法律、资产评估、财务

审计等中介机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即将进入出售阶段。

  工作小组国家电监会成员以商业保密为由,拒绝透露各中介机构,仅表示“不拒绝任何投资者”,工作小组将通过合理程序,寻找、筛选、确定合适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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