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集团与粤电集团联手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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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 09:54 中国电力新闻网 | |||||||||
广东国资委向华能集团转让粤电集团24%股权 本报讯记者车丹军报道8月8日,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广州签署了关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部分产权转让的框架协议。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常务副省长钟阳胜、华能集团总经理李小鹏、国资委产权局局长郭建新、广东省粤电集团董事长潘力等出席了签字仪式。
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广东省国资委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粤电集团24%的股权转让给华能集团,华能集团同意受让粤电集团24%的股权,成为广东省政府之后粤电集团的第二大股东。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是广东省电力体制改革时诞生的发电集团,是广东省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截至2005年底,资产总额714亿元。拥有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60多家,涉及火电、水电、核电和煤炭、运输等产业,总装机容量1133万千瓦,是全国最大的地方电力集团之一。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截至2005年底,在全国2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拥有运营的全资、控股电厂76个,总装机容量4321.4万千瓦。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730亿元,资产总额达到2269亿元。 粤电集团部分产权转让框架协议的签署,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大型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有关要求,以及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精神的具体体现,有利于粤电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产权制度,加快做强做大的步伐。 华能参股粤电,是华能集团继收购海南发电资产、控股北方联合电力公司后,资本运营的又一重大成果,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此举壮大了华能集团的发电装机规模,改善了发电资产的分布和结构,拓展了发展的空间。 钟阳胜在签字仪式上说,华能参与粤电股权多元化改革,是对粤电集团发展强有力的支持。此次中央电力企业和省属电力企业战略合作,是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的一次有益尝试,将对广东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他希望华能集团充分发挥资金、人才、管理、市场上的优势,与广东的资源、地理优势实现互补,为粤电集团在国内外的发展拓展空间。 李小鹏在讲话中表示,华能集团将与粤电集团联手发展,形成一个多赢的战略合作。这也是华能集团与广东省多年友好合作的结果。为推动华能集团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地方电力集团的战略合作进程,双方经多次沟通、协商,在广东省政府的全力支持下,按照市场化规范运作,已取得此项工作的突破性进展,达成框架协议。今后华能集团将进一步加强与广东在能源领域的合作,以这次协议签订为新起点,按照着眼长远、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共同构筑广东省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