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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沃尔玛第二家工会成立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 15:27 深圳商报
沃尔玛深圳西乡前进路分店首次工会会员大会召开 【本报讯】8月5日,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西乡前进路分店工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在深圳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上川居委会举行。这是这个世界著名零售连锁企业继在湖景分店成立工会后在我市建立的第二家工会组织。当晚,市总工会和宝安区总工会有关领导出席了成立大会。 会上,12名沃尔玛深圳西乡前进路分店的员工按《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工会委员会。24岁的沃尔玛前进路分店店员黄国亮当选为工会主席。 年轻的黄国亮是沃尔玛的一名家电主管,他说:“成立和加入工会组织是法律赋予每个职工的权利,店里其他员工也有加入工会的愿望。我们联名向新安街道总工会提出了入会的要求,很快得到批准。区、街道总工会对我们成立西乡前进分店工会给予了具体的指导。” 据悉。根据《广东省实施〈工会法〉办法》规定:“对未组建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可由在本单位工作,并且其会籍由所在地工会管理的十名以上会员联名,向上一级申报建立工会。”沃尔玛深圳西乡前进路分店成立工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程序,符合沃尔玛员工的意愿和要求。沃尔玛(中国)对组建工会问题也曾作过表示:“假如中国的员工要求成立工会,沃尔玛中国公司将尊重他们的意愿。” 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强在会上代表市总工会向沃尔玛深圳前进路分店工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前进路分店工会成立以后,本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企业经营者合作共事”的精神,致力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努力探索在大型跨国企业开展工会工作的新路子。他同时表示,希望沃尔玛前进路分店行政方面,按照其总部过去表述的“尊重员工入会意愿”的承诺,积极支持员工参加和组织工会,并按《中国工会法》的要求,为本店工会开展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 作者:李薇 通讯员 程立达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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