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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个税新规未对广州形成冲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 02:01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吴晓波 发自广州

  8月1日是“个税强征令”正式实施的日子。而广州地区的各交易中心人流量与以往相比并未减少太多。在新政实施前一天即7月31日,广州不少市民纷纷排队赶搭“末班车”。但据官方统计当天办理交易的人数只是比平日多了一倍左右,没有出现“6·1”新政前人数翻了几倍的场面。

  广州市地税局方面透露,因通知文件尚未下发到市地税局,广州暂时还没有调整核定征税的比例,目前仍然按此前实施的普通住房按1%征收,非普通住房按1.5%征收。待广州市的细则出台后再进行调整。而在住房转让征收收入的20%个税方面,广州早已在今年初开始先于国家规定强行实施,因此此次个税强征对广州的市场来说影响不大。

  在越秀区地税局,《第一财经日报》发现目前该局在收件时已经开始要求业主自带

装修费用发票或利息费用的发票,作为据实征收的依据。但是工作人员表示,收这些资料只是未雨绸缪,在市地税局发出正式通知之前,征税标准按照之前的广州市地方规定执行。

  另一方面,中介人士表示,之前广州在转让房产个税征收减免方面,原本的规定是发展商的装修可在税前扣除,业主自行装修的费用则不可以。国税总局的新政实施明确了可以把业主的装修费用、按揭利息费用等在税前扣除,减少纳税部分,对业主来说是利好消息。

  满堂红地产表示,由于国家的这一新政还可让广州市民少缴税,缴税减少可使售房成本下降,所以,未来可能让目前较为吃紧的

二手房盘源增加。而有业内人士指出,个税政策的变化也为中介带来了机会促进交易量增长。“6·1”新政后,广州不少大型中介的交易量都下降了两成。而“个税强征令”发出后,一些中介宣称今后交易费用会增加,催促买家办理过户。不少业主因担心广州今后在据实征收方面的税收标准会上升到3%而匆忙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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