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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户户通电”工程设立责任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 10:11 中国电力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李洪明报道7月21日,江西省各地市供电公司分管农电的负责人就农村“户户通电”工作与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熊家森分别签订了责任状,承诺全力完成今年的农电“户户通电”工作目标。这是该省电力公司狠抓国家电网公司与省政府签署的《关于共同推进江西省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建设会谈纪要》落实的具体措施之一。

  据介绍,目前江西省农村尚有无电户17万户,无电人口67.2万人。为了使无电户早
日用上电,该省电力公司积极推进农村“户户通电”,并将指标分解,倒排工期,提出在今年内投资9.9亿元,率先解决41个县33万无电人口的通电问题。

  据了解,为实现农村“户户通电”的目标,国家电网公司和江西省政府双方按5:5的比例出资20.885亿元。在两年内新建110千伏变电站11座、110千伏线路342千米;新建35千伏变电站19座,35千伏线路411.5千米;安装10千伏配电变压器2816台,新建10千伏线路8589千米、低压线路13061千米。

  为了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农村“户户通电”工作,该省公司加强了对农村“户户通电”工作的组织领导千方百计落实资金,建立项目、人员和措施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熊家森在和各地市供电公司分管农电的负责同志签定责任状时指出,各地市供电公司在与省公司签定责任状后,还应与有农村“户户通电”任务的县级供电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状,确保全省农村“户户通电”如期推进。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实施农村“户户通电”的过程中,要按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的原则,对能够依靠电网延伸解决通电问题的,优先采取电网延伸的办法;对不适宜通过电网延伸解决的,可通过发展小水电、沼气发电、太阳发电等方式解决;对一些特别偏僻、不适宜居住的无电地区,可争取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采取异地搬迁扶贫的办法,做好移民点的通电工作。

  熊家森强调,实施农村“户户通电”工程是国家电网公司向社会的庄严承诺,各单位必须确保这个承诺及时兑现,打造“国家电网”品牌。在具体实施农村“户户通电”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工程质量第一,下功夫抓好施工安全与工程质量,在工程完工后,要及时请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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