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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9月30日前各地必须公布住房建设规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 02:11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宗新建 发自杭州

  在经历了几轮国家宏观调控后,一直在翘首等待地方细则的浙江终于迎来了该省建设厅对建设部新规的“落地”。

  昨天,《第一财经日报》从浙江省建设厅获悉,该厅已于上周末正式下发了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的地方贯彻细则。浙江省建设厅称,浙江要以解决普通居民的居住需求为出发点,以发展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为重点,围绕城镇住房供应体系的不断完善,进一步调整优化住房供应结构。

  记者注意到,浙江省建设厅的贯彻细则主要有四点:浙江各地必须制订住房建设规划,9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对6月1日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因地制宜确定需要调整套型结构的具体项目;今年年底前,全省所有市县都必须实施廉租房制度;对没有列入计划或拆迁安置房源未落实和补偿措施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不得拆迁。

  事实上,近两年来,以杭州、温州为代表的浙江楼市在经过数次

宏观调控后,因一直“高烧不退”而几度成为舆论的焦点。今年上半年,杭州市曾因频出“利好”对楼市进行“力挺”而被舆论推上风口浪尖。“不过,从今年上半年的交易情况来看,杭州楼市相对来说变得比较平稳。”杭州金宏房产副总经理叶绍明昨天对本报记者表示。

  “浙江全省

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得到抑制。”在近日召开的“浙江省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上,浙江省统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杰如此表示。来自该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二季度,浙江全省房屋销售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1.7%,比一季度和去年同期分别回落0.3和8个百分点,其中住宅价格上涨2.1%,二手房价格上涨1.2%。

  “但全省房地产市场总体上还处于转型调整期,住房结构性矛盾和市场不规范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浙江省建设厅相关人士称,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指导和调控尤为重要。

  浙江省一大型房地产开发商透露,目前,浙江的住房供给结构普遍存在着房型比例失衡的问题,大面积、高总价的高档住房供给比例明显较高。

  据此,上述浙江省建设厅人士称,掌握百姓的真实住房需求将成为该省各地开展住房建设的前提。根据贯彻细则,浙江将开展一次住房状况调查,在此基础上,各地都必须制订住房建设规划,并于9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住房建设规划包括“十一五”期间城镇范围内住房需求总量预测,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总量,年度实施目标、具体项目分布情况等内容。

  对于新建住房结构比例,浙江省建设厅重申,“自2006年6月1日起,各城市(含县城)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

经济适用房)面积所占比重应达到70%以上。杭州市、宁波市需要调整上述比例的,报建设部批准”。

  浙江省建设厅人士表示,浙江省还将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持续跟踪监测分析。细则落地后,该省11个市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每月要上报一次市场运行简报,每季度上报一次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分别于月后和季后15日内上报浙江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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