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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海南电动自行车命悬何处 久拖不决不是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 01:19 中华工商时报

  特约记者 李雪山 本报记者 苏群

  听证半年仍无结果法规出台一拖再拖

  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电动自行车在海口的命运可谓是一波三折。

  早在2003年8月15日,电动自行车刚刚进入海口市场,海口市公安局就发布了《关于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海口主要市区行驶的通告》,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市区中心路段,并具体划定了禁行区域,称:“违反通告者,将由市交巡警支队暂扣车辆并依法进行处罚。”

  2003年12月6日,海口市交管部门再次发布封杀电动自行车通告,称“凡违反规定进入中心城区行驶的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将依法予以处罚。”与以前所不同的是,这次是将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提并论。

  2005年11月30日,海口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再次重申,“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中心城区的道路上通行”,并表示对驾驶严重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最高将依法罚款1500元。

  但让交管部门意想不到的是,在一片禁令声中,海口的电动自行车数量还是与日俱增,由刚开始的“星星之火”迅速发展为“燎原之势”。据称,海口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目前约在5万辆左右。

  听证半年无结果

  鉴于海南民间对电动自行车挂牌上路问题的呼声日益强烈,海南省法制办公室在2005年12月9日举行了《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立法听证会,在这次被称为“国内首次为电动自行车问题举行听证”的会上,从100多名报名者中选出来11名代表虽然来自各个行业和各个阶层,但是几乎是一边倒地赞成电动自行车在城区上路。

  听证会结束后,法制办立法处主要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因为社会各界对电动自行车的关注非常高,立法的必要性也十分迫切。法制办将尽快完成这一立法程序,争取在2006年上半年或更早出台这一管理规定。

  2006年3月初,海南省法制办通过媒体发布消息称,经立法听证,省政府日前初步拟定出《关于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问题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为发扬民主、增加立法透明度,省政府法制办就《决定》的具体内容,再次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广泛关注,很多人都认为“电动自行车的好日子终于来了”,多数媒体也认为“备受关注的电动自行车管理问题将尘埃落定”。

  然而,就在曾经一度对海口市场失去信心的电动自行车厂商重新杀回,市民的购买欲望也再度高涨之时,海口交巡警部门有关负责人却兜头一盆冷水浇了过来,交巡警部门称,“省法制办此次向社会征集意见是为了出台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办法做准备,如果海口今后允许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海口交巡警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海口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管理。实行登记管理后,再根据海口市道路的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划定电动自行车的行驶区域。”这也就是说,在相关登记管理办法出台前,电动自行车仍不能进入海口中心城区行驶。

  此后至今,尽管关于电动自行车命运的讨论在海南各大网站仍如火如荼,但《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却迟迟没有出台。

  正反双方都有期待

  记者对海口市新华南路和东湖路的多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进行采访时,大多数店主认为海南省相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的问题至今不给出明确的态度,或多或少会影响到电动自行车的销售,这种做法是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利益的一种损害。

  海口东湖路一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店主向记者说,电动自行车本是一个很有前景的交通工具,既轻便环保,又便宜实用,容易被大众接受,但是由于海南省对电动自行车是否允许挂牌上路行驶始终没有定论,很多购车者一直心存疑虑,致使他们很难做出购买决定,这间接地导致了销售商的损失。他希望能够尽快发布电动自行车是否允许挂牌上路的最后结果,不论是好是坏,至少让他们能给顾客一个明确的说法。

  正在挑选电动自行车的王小姐说,她是很喜欢电动自行车的,她到这些销售店逛过很多次了,也很想买一辆;但是由于电动自行车在海口是否解禁至今仍是个未知数,而且海南现有的电动自行车相关管理法规也不是很完善;所以她一直拖到现在还犹豫不决。

  “电动自行车太乱了,我对电动自行车非常讨厌。”市民杨先生对记者说,现在在海口市到处都有电动自行车在跑,而且在一些路段,电动自行车不仅在单车道行驶,甚至驶上人行道;电动自行车虽然比摩托要慢,但是比自行车的速度要快得多,而且声音很小,如果稍有不慎,一些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难逃“厄运”。鉴于此,杨先生认为,海南省在关于电动自行车上路问题听证会过了这么久还没有发布对电动自行车的明确法规,确定它的归属,并明确它的行驶车道。这不仅损害了商家和电动自行车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会危害到市民的安全。他希望,海南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新政策没出台前,至少交巡警也应先把电动自行车管好,不让电动自行车四处“横行”,而不是要么严厉禁止,要么放任不管。

  一位姓符的先生表示,“在海南省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最新规定没有出台之前,至少应该先完善现有的电动自行车的相关规定的发布,在销售点应明确张贴电动自行车相关行驶和管理规定,并要求店主必须明确告知消费者。这样才能真正保护到公众的利益。”

  久拖不决不是办法

  “交巡警支队作为一个执行机构,没有权力制定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法律法规。只能按照省委、省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管理规定来对待电动自行车上路问题”,海口市交巡警支队一部门负责人表示,“海南省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最新管理法规还没出台前,仍然将按照此前海南省公安厅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来执行。电动自行车在海口全市规定范围内仍只能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机动车道行驶。”

  他还明确表示,交巡警部门也希望能够尽快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明确法律规定,这样也有利于他们在执法过程中有更明确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为什么在经过听证和广泛征求意见之后,有关《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出台的问题仍然迟迟没有下文?记者多次致电海南省法制办,但均未得到明确答复。

  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主要是在一些问题上存在分歧,还需要再研究。”

  今年3月,省法制办就《关于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问题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后,又对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重新提交给了有关部门。但这位工作人员称,究竟什么时候能够出台,他也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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