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 > 行业专题--航空业 > 正文
 

航班延误补偿可“先斩后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 09:54 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

  本报综合消息 22日,中国民航总局发布针对首都机场航班延误采取的专门应对措施。今后,旅客遭遇航班延误不愿去宾馆住宿而选择在候机楼内过夜时,首都机场不得关闭空调和灯光;大面积航班延误发生后,各相关部门必须在20分钟内及时对外发布信息。

  民航总局还要求,各经营北京航线的航空公司应向代理其航班地面服务的公司,予以授权和明确航班延误服务标准,确保航班地面代理服务的公司在航班延误的情况下,可“
先斩后奏”,无需另行请示即可按运行程序向航班延误的旅客供应饮料、盒饭,包括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延误航班而向旅客提供的经济补偿。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