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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广东空调业欲集体讨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 09:4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文/本报记者 卢德夫

  中消协发布的空调业样本能效比比较试验结果在空调业内引起连续震荡(见本报昨天A17版),记者昨天从广东家电商会秘书长谢德胜处获悉,此次公布的12家企业名单中,包括格力、科龙、志高、格兰仕、美的、TCL、松下等七个广东品牌(注:松下在广州生产)被指标高能效比,但7家空调品牌

  被抽检的样本均达到国家标准。为此,广东家电商会昨天已紧急致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呼吁国家规范相关管理规定。另据谢德胜透露,广东企业正在酝酿应对办法,意欲集体讨说法。

  而中国家电研究院副院长陈建民昨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作为此次空调对比试验的受委托检测机构,他们只对结果负责,即检测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之分,12个品牌的能效比标识全部合格,具体数据用途不作他用。

  检测机构:

  只对结果负责

  根据中消协14日在北京对外发布的信息,此次比较试验共有12个空调样本,12个样本空调的能效等级实测结果都与标称等级相符合。但是,格力、科龙等9个品牌样本的能效比实测值低于标称值(见附表)。

  对此,受托检测的单位负责人、中国家用电器检测所、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副院长陈建民昨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只对检测结果负责。据他介绍,此前国家质监部门不定期进行的法定检测中,也只公布“合格”与“不合格”这一结果,“根据受检测空调样本具体的制冷量、输入功率和能效等级级别,我们此次检查出来的结果,是这12个品牌的能效比标识都符合国家标准,因此都合格。”

  同时,陈建民指出,“实际上,由于生产过程以及测试误差,即便同一个实验室进行检测,测试几次的结果都是不同的。”

  根据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今年7月10日发布的《关于统一家用电冰箱、房间空气调节器检测判定依据的通知》,空调实测制冷量不小于额定制冷量的95%,实测制冷消耗功率不应大于额定制冷消耗功率的110%,实测能效比则应大于等于该空调能效标识标注的等级所要求的最小能效比。

  在满足上述条件下,按公式计算(能效比=制冷量/输入功率),实测能效比应大于等于能效限定值的86%。比如格力,其标注能效比为3.81,格力达到3.28就符合国家规定,如果标注一级,至少要达到3.40,而格力的实测值为3.41。从这一标准判断,格力合格。

  广东家电商会:

  将集体讨说法

  对于中消协此番公布的结果,广东家电商会及其下属空调分会均表异议,广东家电商会秘书长谢德胜昨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我们对此次广东7个空调品牌集体被称有瑕疵表示关注,实际上根据我这几天向企业了解的情况看,一个产品在不同地方不同场所检测都有误差,广东的这7个品牌都符合国家标准,我们已紧急致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呼吁国家规范相关管理规定,给企业一个指引。”

  据谢德胜透露,目前会员已紧急磋商,欲集体讨说法,据悉近几日便会公布具体对策。不过对于会否状告有关方面,谢德胜无奈地表示,“打官司是没用的,中消协没有说你产品不合格,只是说你有瑕疵,但影响是非常大的,对企业销售的影响目前还无法统计。”

  中消协将抽检五级产品

  对空调业更大的震动还在后头,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主任王前虎透露,中消协将对市场上的五级产品进行抽检,进行比较试验。

  根据国家规定,能效比低于2.60(即五级)的空调产品不准在市场上销售。这就意味着,一旦抽检的实际结果低于2.60,无疑是对空调企业下达生死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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