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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可乐版无间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 12:31 《理财周刊》

  文 江南

  多年之前,我到上海商城楼上的剧院看了一场名为《广告饕餮之夜》的放映场。看完之后至今仍印象深刻的是一组连续剧式的可乐广告:一伙西部枪匪式的人物走进一酒吧,要一种可乐(忘了是可口还是百事),老板摇摇手说没了,只有满满一柜子另一个牌子的可乐了,镜头转到旁边一桌枪匪,人手一瓶他们要的那种可乐,于是,一个眼神的较量后枪战展开了……这个系列还有外星人、相扑手等,主题都是为了抢瓶可乐又嫌弃竞争对手的产品而大肆PK。

  那个美妙的夜晚给我长的另一个见识是:原来两个可乐的竞争惨烈到如此地步,简直恨不能啖其肉寝其皮!想不到多年后的今天,又看到一则关于这两个可乐惨烈竞争的新闻,而这一次的结局有点出乎意料。

  美国消息说,2006年7月5日,美国联邦检察官指控3名嫌疑人窃取

可口可乐公司机密信息,其中包括一种新饮料的样品,而后试图将这些机密信息卖给可口可乐的竞争对手——百事可乐公司。

  而这个可乐版的“无间道”的侦破过程居然是因为百事可乐的举报,他们主动联系的FBI,并且与可口可乐合作,共同用“钓鱼”的方式抓获了涉案嫌疑人。百事可乐发言人戴夫称:“竞争有时会很激烈,但必须公平合法。我们很高兴当局和联邦调查局已经找出了应该对非法竞争负责的人。”与此同时,可口可乐首席执行官内维尔也写了一封公开信表扬竞争对手的这种“费厄泼赖”的精神。

  我实在忍不住开始幻想,假如我们国家的企业里发生了类似的事情,会有怎样的结局?多年来我目睹或者耳闻的关于国内财经界的新闻让我无法抱有很乐观的想法。

  举一个很近而且很有名的案例,某纳斯达克上市的新媒体广告公司最近很是春风得意,老板位列中国富豪榜前列,公司自然也是财大气粗,他们看见一家大卖场里的电视屏广告很有市场,但可惜已经被另一家传媒公司所买断,便毅然决然挑唆大卖场恶意违约把广告位置让给他们,甚至放出话来,原来合同的违约金太低了,根本不构成障碍!

  显然,这位春风得意的CEO没有想过,他们公司损失的决不仅仅是一点补贴给大卖场的违约金而已,他们损失最大的是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良好商誉。他们难道没有想过,如果他们的主要客户(据他们自己说都是世界级的知名品牌)听到了这件事会不会有这种想法:“今天他们为了利益可以挑唆别人撕毁合同,明天会不会为了更大的利益把我预订的广告位置给撤换掉?”

  相信所有有常识的人都明白,百事可乐去举报那个嫌疑人是最明智的举动,因为即使对手没发现机密泄漏,区区一个新饮料的样品等情报也根本不足以给对手带来什么打击,而一旦对手自己抓到了内鬼并举报是百事可乐买了贼赃,他们可能面临的可能就是巨额的惩罚性赔偿——简单的非合作均衡博弈就让他们明智地举报了此事并获得了各界的赞誉。

  而看另一边,中国的广告公司赢得了几块广告牌却失去了很多看不见的东西。自然,因为中国的司法体制问题,撕毁契约、亵渎诚信是得不到重罚的,但是我不相信这样善于钻法律空子来经营的公司会像可乐公司们那样成为百年老店。这种举动是精明还是愚蠢,时间会证明的。

  可口可乐曾在它1995年的年报中自豪地宣称:“如果我们公司被彻底摧毁,我们马上就可以凭借我们的品牌力量贷款重建整个公司。”而股神巴菲特也在他致股东的信中这样评价这家公司:“如果你给我1000亿美元和50个美国最好的经理人,让我打败可口可乐公司,我会毫不犹豫地把钱退给你说,不可能!”

  诚信、公平竞争精神、对消费者的负责,这些是企业文化也是社会导向,更是法律建设的目标,它实际上也会给企业自身增加很多价值。然而我们的社会、法律没有营造这样的环境,企业也往往因为短视而做出蠢事――其实不光看企业,看看

意大利的假球案和中国的黑哨案的结果,你就会明白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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