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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 10:53 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

  本网讯:日前,民航总局在其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TM-Ι-R3)自2006年7月21日起施行。

  今后,民航总局将负责管制员执照的统一颁发和管理,民航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负责具体承办管制员执照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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