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居民用电上涨6.5分?代表提出异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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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 11:20 中国电力新闻网 | |||||||||
本网讯记者熊威报道 7月11日,湖北省物价局就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调整举行听证会。会上,18位与会正式代表就“每度电价上调6.5分”方案进行讨论。 湖北省电力公司提供的书面材料指出,去年湖北省城市人均年收入13330元,年电费支出180.96元,人均电费支出占人均年收入比例为1.36%。电价调整后,城市居民人均全年增加电费支出22.62元,占城市居民人均收入的0.17%,因此城市居民能够承担。农村居民
省电力公司介绍,此次推动电价上调的主要因素为煤炭价格及铁路运输价格上涨,此外还有烟气脱硫成本提高、老电厂亟须补贴、电网建设投资还款、国家新开征的政府性基金(如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附加等。综合各项因素,省电力公司提议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每度上涨6.5分。 目前,武汉市居民生活电价为每度0.523元,如提价方案通过后,每度电价为0.588元。对此,与会的政府、消费者、工会和专家代表表示了不同的意见。多数代表认为,原则上理解居民用电价格适当上调有利于调整电力供求关系,缓解供电压力,促进资源节约。然而“究竟涨多少合适?”、“每度电涨价6.5分是否合理?”、“涨价成本是否全要老百姓承担?”、“电价涨后,弱势群体利益如何维护?”成为讨论焦点。代表们普遍认为,每度电上调6.5分过高,涨价幅度需要重新调整。电力企业要考虑老百姓的承受能力,不能将上涨成本过多转嫁到居民身上,还应积极内部挖潜、增效节能。另外,要落实对低收入家庭的优惠政策。 据悉,省物价局将综合听证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电价调整方案,报国家发改委审批,经省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